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22.02.2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全局权责清单,录入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形成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表。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新梳理“证照分离”改革清单,落实承接涉及交通运输行业13项事权。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由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驾校进行货运知识培训,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进行申领。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确定“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我要开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我要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2个事项被纳入我市第一批“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并如期向社会公布并运行。对标对表和“一把手走流程”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压缩审批时限9个工作日,减少2个要件。持续组织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以办事人身份“走流程”,感受办事众所思所想,发现难点、堵点问题,对走流程发现的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
  (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一网通办”能力和效率,数据共享平台开放范围得
到扩大,申请并提交20项政务数据对我局开放,“跨省通办”进行了全方位宣传,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得到落实。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开展立法调研。按照市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完成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向市司法局报送了《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调研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哈司通〔2021〕11号),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工作。重点对照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认真查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共梳理3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
哈尔滨汽车  (三)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保留5件,废止1件;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28件,保留25件,废止3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2021年全年,我局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1项,履行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黑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牵头组织指导各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含呼兰区)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开展全市统一的打击“黑出租车”专项行动11次,九区九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共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1207余台,1604万元,我市各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表》和《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检自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促进职能转变,将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激励公交、出租经营者和驾驶员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为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值班值守规范化、培训演练常态化,提升极端天气预警防范、重点时段应急保障水平,印发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应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
  (二)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为汲取郑州地铁倒灌事故教训,严防地铁倒灌事故的发生,指导地铁集团开展了地铁列车出入通道(U型槽),以及底洼车站防洪水倒灌应急演练。指导哈尔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展2次车辆突发火灾事故应
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救援能力和疏散能力。同时,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及时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各行业部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冻雨”、暴雪、以及超低温天气预防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营、公路畅通。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要渠道作用。优化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1年1-4月份,受理案件3件,无不予受理案件。3件案件均在局网站上公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依法及时履行、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意见书、行政建议书的内容。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三)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主题宣传等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在“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微博、“哈尔滨交通”今日头条和“冰城交通伴你行”抖音账号上发布宣传图片、播放宣传视频,扩大宣传报道范围,形成了普法宣传的强大声势。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部、省工作要求,制定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发问题清单。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的支持。组织专题推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制发专项整治简报9期。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2021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99件。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进落实了“码上诚信”、“办事不求人”、全省政府失信违
诺专项整治“回头看”、“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易行、信易贷、信用承诺等工作。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网络平台,加强行业监管,将检查行为、监管对象、检查时间、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录入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指导各区将“线上”调取、收集网约车平台违法派单证据与“线下”处罚执法工作相结合。我局交通运行监测调度指挥中心(TOCC)为各区执法稽查管理系统建设有线专用网络,使各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办公电脑登录稽查管理系统,为各区的“线上”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调整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印发《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法治哈尔滨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分工,组织推进落实。
  (二)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于2021年2月24日向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报送了《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