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和挂车分类和型号编制规则
1.1 汽车和挂车定义
1.1.1 汽车
【汽车】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也包括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三轮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包括乘用车、商用车。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商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1.2 挂车
【挂车】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特殊用途。包括牵引杆挂车、半挂车、中置轴挂车。
【牵引杆挂车】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一轴可以转向;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垂直力。具有隐藏支地架的半挂车也作为牵引杆挂车。
【半挂车】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
【中置轴挂车】牵引装置不能垂直移动(相对于挂车),车轴位于紧靠挂车的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的挂车,这种车辆只有较小的垂直静载荷作用于牵引车,不超过相当于挂车最大质量的10%或1000N的载荷(两者取较小者)。其中一轴或多轴可由牵引车来驱动。
1.2 汽车和挂车分类
1.2.1 国际分类
通常将汽车和挂车分为M类、N类、O类,M类和N类汽车当中满足一定条件的可划分到G类中。
【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包括M1类、M2类、M3类。
【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M2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车辆。分为A级、B级、Ⅰ级、Ⅱ级、Ⅲ级。
【M3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载客车辆。分为A级、B级、Ⅰ级、Ⅱ级、Ⅲ级。
【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O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
【O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
【O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kg的挂车。
【O4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kg的挂车。
【G类】对于M类和类N汽车当中满足相应驱动轴数、轴间差速锁、爬坡度、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等要求。
1.2.2 我国特有
根据用途将汽车分为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半挂车等,每类汽车按结构、参数等又分为若干级,如载货汽车按总质量分级,见表1;越野汽车按总质量分级,见表2;客车按长度分级,见表3;轿车按发动机排量分级,见表4。
表1 载货汽车的分级
级别 | 微型 | 轻型 | 中型 | 重型 |
总质量(t) | <1.8 | 1.8~6.0 | 16.0~14 | >14 |
表2 越野汽车的分级
级别 | 轻型 | 中型 | 重型 |
总质量(t) | <5.0 | 5.0~13 | >13 |
表3 客车的分级
级别 | 微型 | 轻型 | 中型 | 大型 | 特大型 |
长度(m) | <3.5 | 3.5~7 | 7~10 | 10~12 | >12 |
表4 轿车的分级
级别 | 微型 | 普通型 | 中级 | 中高级 | 高级 |
发动机排量(L) | <1.0 | 1.0~1.6 | 1.6~2.5 | 2.5~4 | >4 |
1.3 我国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我国颁布了国家标准GB/T9417—199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该标准规定国产汽车型号有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包括首部、中部、尾部三部分。
首部:由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企业名称代号。
中部:由四个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位表示汽车类型,见表5;中间两位表示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见表5;最后一位表示产品的生产序号。
尾部:分为两部分,前部分由汉语拼音字母组成,表示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后部分为企业字定义代号。
表5 汽车类型代号和特征参数
汽车类型 | 类型代码 | 特征参数 |
载货汽车 | 1 | 表示汽车总质量的数值,单位为t (当汽车总质量小于10t时,前面用“0”占位;当汽车总质量大于100t时,允许用三位数字) |
越野汽车 | 2 | |
自卸汽车 | 3 | |
牵引汽车 | 4 | |
专用汽车 | 5 | |
客车 | 6 | 表示汽车总长度的数值,单位为0.1m (当汽车总长度大于10 m时,单位为m) |
轿车 | 7 | 表示发动机排量的数值,单位为0.1L |
8 | ||
半挂车 | 9 | 表示汽车总质量的数值,单位为t (当汽车总质量小于10t时,前面用“0”占位;当汽车总质量大于100t时,允许用三位数字) 汽车分动器 |
2 汽车结构
汽车是一个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的结构复杂的交通工具,虽然每种汽车的结构有较大的差异,但其基本构造是相同的,都是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及电控系统等组成。
2.1 发动机
发动机是汽车的动力装置,其型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燃料发动机、电动发动机、燃料发动机和电动发动机混合的混合动力发动机。
燃料发动机是将燃料燃烧所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的发动机,因燃料燃烧位置的不同分为内燃机和外燃机。内燃机是燃料在机器的内部燃烧,由燃烧所产生热能转化为机械能的动力装置;外燃机是燃料在机器的外部燃烧,如蒸汽机等,即燃料在锅炉内燃烧,由燃烧所产生的热能加热锅炉内的水,使水变成高温、高压的水蒸气后送至机器的内部,再转化为机械能的装置。
内燃机因燃料不同又分为汽油发动机、柴油发动机、LPG发动机、CNG发动机、两用燃料(汽油与LPG)发动机、混合燃料(柴油与LPG)发动机。
内燃机因活塞运动方式不同又分为往复式活塞发动机和旋转式活塞发动机(转子式发动机)。
电动发动机是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的发动机,电能可来自化学能、太阳能等。储存化学能的装置主要是蓄电池,蓄电池的种类很多,如:铅酸蓄电池、锌空气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氢燃料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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