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网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公安厅
【公布日期】2019.09.20
【字 号】鲁公交〔2019〕36号
【施行日期】2019.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开发区汽车4s店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网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鲁公交〔2019〕36号
 
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现将《山东省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网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山东省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网点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众企业60项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效能,推动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机动车登记网点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及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工作,大力改善营商环境,高效精准服务人民众。重点实现三个目标:
  (一)提升效率。落实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众购车后,仅需录入车主信息、选定号牌后,即可办结登记,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当场领取,正式号牌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减少众等候时间。
  (二)整合流程。在汽车4S店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缴纳税费、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变众多头奔波为在销售企业一站办结。
  (三)拓展服务。进一步拓展汽车4S店代办服务种类,增加代办驾驶证业务,打造车驾管综合服务站,更加方便众就近办、一地办。
  二、完成时限
  9月20日起济南试点推行,试点当日,至少有10个以上的登记服务站落实“一站式”快捷代办登记服务;11月1日前青岛、淄博、潍坊、临沂、德州实施“一站式”服务;其他市12月1日前实施。
  年底前,济南、青岛、淄博、潍坊、临沂“一站式”快捷代办服务措施要覆盖50%以上的4S店,信息先期采集录入的服务措施要覆盖90%以上的4S店;其他市“一站式”登记要覆盖20%以上的4S店,信息先期采集录入要覆盖50%以上的4S店。明年上半年,两项服务措施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系统建设应用。专网服务系统、查验监管系统“两个系统”是推行代办登记的必要前提。各地要高度重视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经费保障,抓紧采购服务器硬件设备,
尽快将本地系统切换为全国统一版专网平台系统,青岛、淄博、潍坊、临沂10月底前、其他市11月底前要完成系统切换工作。已具备切换条件的,要尽快组织测试,以点带面,迅速铺开。
  (二)规范代办网点管理。各地要按照部局已修订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制度,规范网点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并“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标准”,保证管理高水平、服务高质量。要合理布建网点,严格准入管理,督促机动车销售企业改善快捷代办环境,完善查验区建设及高拍仪、打印机等设备,提升服务质量,新增的要严格审核快捷代办资质条件、场地要求、硬件配备、人员构成等情况,做到数量质量并重。要根据登记服务站办理业务范围合理授权,严格业务办理要求,保证办理质量。
  (三)提升服务众水平。要按照“一站办、便捷办”的要求,全面梳理购车登记各环节,主动协调税务、生态环境、保险等单位,打通缴纳税费、环保抽查、代办保险等瓶颈,提供网上缴税、自助缴税、代办保险、车辆登记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避免众多次往返,优化体验、确保效果。要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合理规划业务办理区、众等候区、交通安全宣传区等区域模块,设置配套引导标识,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丰富的代办网点新业态。要
安排专门导办人员,主动询问众需求、答疑解惑,并提供饮用水、座椅等服务设施,让众办理业务更舒心、更惬意。有条件的,要配备自助服务终端,提升网办水平,减少众等候时间。
  (四)严格业务监管核查。坚持放管并重,将代办业务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强化音视频、异常数据、档案资料抽查监督,及时预警、及时核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违规退出,保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做好网上巡查和网下抽查的有机结合,定期组织数据分析研判、实地明查暗访和业务回访调查,全方位了解业务办理过程,及时发现违规情形,并调查处理。要督促代办网点建立内部业务办理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人,细化监管事项,严格监管要求,加大对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监管力度。代办服务窗口要公示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代办费、服务费等费用,对发现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的,一律退出、严格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纵深推进,确保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
境、便民利民惠民的社会效果。要制定快捷代办网点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目标,加快规划建设,统筹谋划、扎实推进。要每月调度汇总推进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本地开展快捷代办网点数量及开通业务类型,确保周周有进展、月月有提升。车管、宣传、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确保密切配合、同频共振,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各地建设方案及年底前拟建设快捷代办网点数量9月底前报厅交管局;自本月起,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格(见附件)。
  (二)加强协调配套,确保保障到位。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工作协同事项多,要强化协调对接,认真对照任务要求,把统筹推进作为抓落实的重点难点,主动协调税务、生态环境、保险等单位,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一站式”综合服务落地见效。要加大投入力度,扩容软硬件环境,优化设备配置,确保网络畅通、保障到位。
  (三)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引导。要加强对窗口办理特别是县级和社会服务网点人员的培训,确保政策要求准确解读、清晰领会、执行到位。要按照部局下发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解读新措施,扩大社会知晓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代办网点在业务区域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手册,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督办问责。要细化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市、县两级监管职责,持之以恒抓好业务监管工作。要组织对拟建快捷代办网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度,及时督促指导。对基础薄弱、条件欠缺的地方,要组织业务骨干现场指导、精准扶持。要严格责任追究,结合国务院大督查要求,严明“放管服”改革工作纪律,严禁不作为、慢作为,对动作迟缓、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