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法官被刺事件调查:⾏凶者伤⼈后尿了裤⼦
⼗堰法官被刺事件调查
43岁男⼦不满⼆审结果,持⼑捅伤4名法官,法院称依法判决
与⼗堰⽅⿍公司的劳资纠纷,让胡庆刚最终铤⽽⾛险。
胡庆刚尿了裤⼦。
搜到法院⼀楼时,法警陈锦敏发现了他。此时,胡庆刚站在墙⾓,⼿上拿着⼑,⼤叫着:“别过来!”
陈锦敏发现,胡庆刚的裤腿湿了,站⽴处有⼀圈尿渍。
半个多⼩时前,在这幢⼗堰法院办公楼的6楼,胡庆刚拿着⽔果⼑,“像个疯⼦⼀样”,先后捅伤4名法官,其中⼀名法官前后⾝中7⼑。
胡庆刚是在领完⼆审判决书后拔⼑⾏凶的,在这起劳资纠纷的民事案中,胡庆刚败诉。
9⽉9⽇案发当天,⼗堰警⽅以故意杀⼈罪将胡庆刚刑拘。两天后,在央视的镜头中,胡庆刚在回答作案动机时说:“因为我不服!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
⾏凶
被刺的四名法官所幸性命⽆碍。伤势最重的郑飞已经从ICU病房转出,其他三⼈则被转⼊⼼外科病房。
9⽉9⽇⼀早,胡林没有觉察到多少异样,他和三哥胡庆刚⼀起合住。当天的⼀⼤早,胡庆刚就出门了。
⼗堰中院的视频监控显⽰,当天上午9点33分许,胡庆刚来到中院的⼆楼⼊⼝。⼗堰中院有两个⼊⼝,法院⼯作⼈员⼀般从⼆楼出⼝进出,门⼝有法警值班;⼀般⼈员则从⼀楼信访⼤厅进出,需要经过安检。
当天,胡庆刚戴着⼀顶⽩⾊帽⼦,穿着⼀件浅⾊T恤,下⾝是⼀条⼟黄⾊的裤⼦,⿊⾊⽪鞋。在法院⼆楼⼤厅,胡庆刚左⼿捏着⼀份报纸,右⼿拿着⼿机。谁都没想到,胡庆刚的右裤袋⾥,藏有⼀把折叠⽔果⼑,展开有22厘⽶长。
很快,⼀位⼥法官到⼆楼,将胡庆刚迎进去。这名⼥法官是刘坦,胡庆刚劳资纠纷案的⼆审法官之⼀。
刘坦⾄今仍躺在⼗堰市⼈民医院⼼外科的病房内。据她介绍,当天是通知胡庆刚来取⼆审判决书的,⼆审胡庆刚败诉。在六楼法官办公室内,刘坦向胡庆刚解释⼆审判决的依据和原因,“⼗来分钟⾥,两⼈交流还算正常”。
上午10时左右,没有任何征兆的,胡庆刚突然发难,⼀⼑捅向刘坦的左胸,刘坦⼀下⼦瘫坐在椅⼦上。胡庆刚拔出⼑,⼜捅向刘坦的右胸。
坐在⼀旁的法官郑飞连忙起⾝救⼈,还未近⾝,就被胡庆刚连捅数⼑。隔壁办公室的刘占省等⼏⼈听到动静,跑过来发
现郑飞已经躺在地上。
刘占省上前抓胡庆刚的肩膀,被胡庆刚反⼿⼀⼑,捅在左胸。病床上的刘占省告诉记者:“⼑伤10厘⽶,
幸亏我⽐较胖,医⽣说,再深⼀点就没命了。”
刘占省的出现,救了郑飞⼀命。参与抢救的医护⼈员介绍:郑飞前胸和后背被连捅七⼑,⼑伤贯穿右胸和后背,刺穿肺部,全⾝失⾎量达到三分之⼆,“抢救时,他⾝上的⾎⼏乎换了⼀遍”。
凶案现场,胡庆刚还想捅刘占省,刘扬⼿挡开。见陆续有⼈赶来,胡庆刚开始往门外跑。民三庭庭长胡韧拦在门⼝,被胡庆刚⼀⼑捅伤腹部。随后,胡庆刚顺着楼梯逃到法院⼀楼。
⼗堰中院的⼀楼和停车场相连,中间有⼀道门,需要通⾏密码。胡庆刚慌不择路,跑进了“死胡同”,只得躲在⼀楼的墙⾓处,直到半个⼩时后被赶来的法警控制。
被刺的四名法官所幸性命⽆碍。伤势最重的郑飞已经从ICU病房转出,其他三⼈则被转⼊⼼外科病房。胡庆刚被警⽅以故意杀⼈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堰市看守所。
43岁的胡庆刚被⼈认为“⼀根筋”。
官司
2015年3⽉23⽇,⼗堰茅箭区法院⼀审判决:“本院认为原告胡庆刚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原告胡庆刚的各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持。”胡庆刚败诉。
过去的⼀年多,熟悉胡庆刚的⼈都知道他在打官司。
2013年8⽉13⽇,胡庆刚经⼈介绍进⼊⼗堰⽅⿍汽车车⾝有限公司(下简称“⼗堰⽅⿍”)上班。两个⽉后,胡庆刚告诉好友伍⽂强,⼗堰⽅⿍派他去武汉⽅⿍的⼯⼚,“去武汉时,他还⾮常⾼兴,觉得是被重视了”。
2013年年底,胡庆刚和武汉⽅⿍公司结算⼯资。“我哥发现⾃⼰的⼯资⽐同事少⼀半”,胡林说,这是胡庆刚要跟⽅⿍打官司的根源。⾄于⼯资为什么会⽐同事少⼀半,胡林也并不清楚,胡庆刚的⼀位⼯友认为,胡平时不太爱⼲活,经常跟企业闹纠纷,这可能是他⼯资少的原因。
“他很不服⽓”,胡林说。胡庆刚因此与公司发⽣⽭盾,并于2014年2⽉离职。
2014年3⽉24⽇,胡庆刚向⼗堰市长热线投诉,称⽅⿍公司拖⽋⼯资。两天后,⼗堰市劳动监察⽀队执法⼀科介⼊调
2014年3⽉24⽇,胡庆刚向⼗堰市长热线投诉,称⽅⿍公司拖⽋⼯资。两天后,⼗堰市劳动监察⽀队执法⼀科介⼊调查,该⽀队调取了⽅⿍公司的员⼯名册和考勤记录等,帮助胡庆刚讨回了拖⽋的⼯资2
157元。
2014年8⽉27⽇,胡庆刚向⼗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理由是⼗堰⽅⿍公司未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他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胡庆刚要求⼗堰⽅⿍⽀付其双倍⼯资43200元,⽀付加班⼯资8000元,拖⽋⼯资赔偿⾦13163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2000元,以及⼯作期间社会保险。共计6.6万余元。
胡庆刚⼀位同在武汉⽅⿍⼯作过的⼯友程丽介绍,很多⼯友都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资也是平常只预⽀⽣活费,其余年底⼀并结算。程丽认为,胡庆刚没签合同的原因,除了年龄较⼤且⼯龄较短外,他在⼚⾥的⼈缘并不好。
仲裁委调查后认为,胡庆刚提交的证据显⽰他曾在武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做电焊⼯、烤漆⼯等,不能证明他也在⼗堰⽅⿍⼯作过。⼗堰⽅⿍是独⽴的法⼈,因此不能认定他和⼗堰⽅⿍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胡庆刚不满仲裁结果,以同样的理由和诉求将⼗堰⽅⿍公司告上法庭。
弟弟胡林说,⼗堰⽅⿍和武汉⽅⿍两个企业是⼀个⽼板,胡庆刚认为属于⼀个公司内的调动,因此只
起诉了⼗堰⽅⿍。
2014年12⽉,⼗堰茅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胡庆刚提交了5份证据:请假单、考勤证明、有⼗堰⽅⿍公司总经理签字的⼯资情况说明、银⾏交易明细单、武汉⽅⿍汽车车⾝公司的⼯作服,以证明双⽅存在劳动关系。
⼗堰⽅⿍对胡庆刚提交的证据均有异议。法庭质证时,该公司代理律师表⽰:原告提供的请假单上没有公司领导签字或盖章;考勤证明和⼯资表均系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银⾏明细上没有记载被告⽅⿍公司向原告发过钱;⽽⼯作服也不是⼗堰⽅⿍的,不能证明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15年3⽉23⽇,⼗堰茅箭区法院⼀审判决:“本院认为原告胡庆刚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原告胡庆刚的各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持。”胡庆刚败诉。
⼀审败诉后,胡庆刚上诉⾄⼗堰市中院。再次败诉。
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胡庆刚案⼀审、⼆审的办案法官和法院领导,对⽅均拒绝接受采访。据《财新》报道,⼗堰中院⼀名院长曾告诉该刊记者:“由于胡庆刚并未有与争议⽅⽅⿍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法院只是依据事实,按照双⽅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本⾝法院和任何⼈都没有利害关系。决定案件胜负的就是事实、证据。”
“他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先劳动仲裁失败了,然后⼜起诉到法院。法院是讲事实讲证据的。你没有证据我是没有办法的。”该院长说。
⼗堰⽅⿍董事长姚正新认可法院的判决。他表⽰,⼗堰⽅⿍和武汉⽅⿍都是独⽴法⼈,“叫⽅⿍公司的企业很多,每个公司的投资⽅和产品都不⼀样,你要想打官司,要凭着证据去办。”
“跑⽕车”
伍⽂强说,胡庆刚后来开始“跑⽕车”——在⽕车上卖东西。胡庆刚跑了4年⽕车,在⽕车上卖过凉⽪、玩具等,⽣意还算不错,这是迄今为⽌胡庆刚⼲得时间最长的⼀份⼯作。
9⽉9⽇中午,听到法官被刺的消息,伍⽂强⼼⾥咯噔⼀下:“坏事了!”
当⽇上午10点20分,伍⽂强接到了胡庆刚的电话,电话⾥⼀直有兹兹啦啦的杂⾳,听得不是很清楚。伍⽂强听到对⽅说:“我在中院……”然后电话就断了。伍⽂强回拨,电话已经接不通。再拨,胡庆刚的电话显⽰关机。
事后,伍⽂强才知道,这是胡庆刚捅伤法官之后,在逃跑过程中拨出的唯⼀电话。“我也不知道他当时想说什么,可能是要向我交代些什么。他可能把我当成他最好的朋友吧”。伍⽂强说。
伍⽂强现在是⼗堰⼀家国企的主管,有房有车,和胡庆刚的境遇对⽐明显。他和胡庆刚相识于20多年前的⼀次职业技术培训。
培训。
彼时,胡庆刚⼀家刚从四川乐⼭迁到湖北⼗堰。胡家有四兄弟,胡庆刚排⾏⽼三,因⽽常被⼈叫做“胡⽼三”。
胡庆刚的四弟胡林介绍,当时⼤哥已经结婚,刚到⼗堰时,⼀⼤家7⼝⼈挤住在⼀个⼩出租屋内。除了⽗亲外,其他⼈都没有⼯作,⽣活⼗分困苦。
后来,⽗亲所在的铁路系统福利分房,胡家分到⼀套40平⽶的房⼦,两室⼀厅。但因为⼤哥家⼉⼦的出⽣,这套⼩⼩的房⼦内,住了8⼝⼈,房⼦显得更加逼仄。⽼⼤胡庆祝的妻⼦对那段⽣活不堪回⾸,“太穷了,⼀⼤家⼦就靠公公⼀⼈每⽉⼏百元的⼯资。”后来,胡庆祝⼀家三⼝搬出,在附近了⼀间平房安顿,并⼀直租住到现在。
因为贫困,兄弟们都没读完⼩学,胡庆刚只念到三年级就辍学了。
胡庆刚期望能够学得⼀技之长,参加了这个职业技术培训班,并在培训班⾥认识了伍⽂强。“当时对他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伍⽂强说,因为两家相距较近,慢慢就熟了。
伍⽂强说,胡庆刚后来开始“跑⽕车”——在⽕车上卖东西。胡庆刚跑了4年⽕车,在⽕车上卖过凉⽪、玩具等,⽣意还算不错,这是迄今为⽌胡庆刚⼲得时间最长的⼀份⼯作。
随着⽕车提速和管理加强,胡庆刚的“跑⽕车”⽣意渐渐惨淡。四弟胡林说,他跟胡庆刚⼀起跑过⽕车。“后来都赚不到钱了”,于是,兄弟俩下了⽕车,开始了到处打临⼯的⽣涯。
“他不是⼲活的⼈”,伍⽂强说,“我发现他⼲活时,不是很敬业,⽽且⼀搞就惹上纠纷。”
伍⽂强说,在⼗堰的私营企业中,为了节省成本,不签劳动合同很普遍。但胡庆刚“认这个死理”,经常与打⼯的单位发⽣纠纷,“我劝了他好⼏次,有打官司的时间,那点赔偿款早赚回来了。”
事发的⼗堰市中级⼈民法院。
“⼀根筋”
伍⽂强曾经跟胡庆刚算了⼀笔账:“这些年买的钱都够买⼀套房⼦了”,应该早点成个家,但胡庆刚听不进去。
在熟悉胡庆刚的⼈眼⾥,今年43岁的胡庆刚很是⼀根筋。⾄今单⾝的他眉头常常紧锁,看着像有极⼤的⼼事。
没钱没房的胡庆刚曾经谈过⼏次恋爱,最后都没成功。
胡家四兄弟,除了⽼⼤外,另外三兄弟均未成家,前些年,胡庆刚的⽗母、⼆哥相继因病去世,他和四弟胡林合住在⽗亲留下的40平⽶的福利房中——因为没钱买下产权,这套房⼦⾄今仍需要交租⾦。
和⼗堰⽅⿍公司的案⼦⼀审败诉之后,胡庆刚向伍⽂强借了两次钱,⼀次说是没⽣活费了,⼀次说是要请律师吃饭,伍⽂强先后借给胡庆刚2500元。
事发后,胡庆刚的⼤哥胡庆祝从派出所领回了胡庆刚的钱包、⽪带等随⾝物品,钱包⾥共有48元。
事发后,胡庆刚的⼤哥胡庆祝从派出所领回了胡庆刚的钱包、⽪带等随⾝物品,钱包⾥共有48元。
伍⽂强说,胡庆刚⽐较好⾯⼦,⼀般很少开⼝⼈借钱。此前,每逢年底,胡庆刚都要喊伍⽂强等好友⼀起吃饭,“多数都是胡庆刚买单”。
⽣活中,胡庆刚最⼤的爱好是买和钓鱼。“⼿上有钱的时候,⼀天最少30元,最多⼀两百的买”,伍⽂强说,胡庆刚经常跟他说某某⼈买⼀夜暴富的例⼦。伍⽂强曾经跟胡庆刚算了⼀笔账:“这些年买的钱都够买⼀套房⼦了”,应该早点成个家,但胡庆刚听不进去。
在邻居胡美华眼中,胡庆刚平时话语不多,但喜欢逗孩⼦。“让孩⼦喊‘爸爸’”,院⼦⾥的孩⼦不懂事,叽喳叽喳喊,胡庆刚看起来⾮常开⼼。
⼗堰⽅⿍董事长姚正新曾专门了解过胡庆刚的为⼈。“你可以调查调查胡庆刚这个⼈,他正⼉⼋经在那个单位上过班?有那个公司评价他表现不错?有什么⼀技之长?换句话说,40多岁连个⼥朋友都没有,会是⼀个正常⼈吗? ”
愤怒的男⼈
据⼯友程丽回忆,⼤约在⼀个⽉前,胡庆刚就开始经常将“急了,恨不得拿个⼑⼦捅了他们”这样的话挂在嘴边,把怨恨归于⼯⼚⽼板勾结法院的猜测。
伍⽂强最后⼀次见到胡庆刚是案发⼏天前。
当天,胡庆刚让伍去家⾥拿⼏条⾃⼰刚钓上来的鱼。进到胡家,胡庆刚坐在客厅的桌⼦上闷头喝酒,两瓶啤酒,⼀碟花⽣⽶,“没什么下酒菜”。
十堰汽车伍⽂强说,胡庆刚已经知道了⾃⼰⼆审败诉的消息。“他情绪很不好,坚持认为判决不公,是法官收了⿊钱了。”
“他死脑筋,认为明明我跟你⼲活了,法院凭什么判决不存在劳动关系呢?”伍⽂强说,这是胡庆刚最想不通的地⽅。以胡庆刚的认知⽔平,法院的判决让他很难理解。“⽆论仲裁,还是法庭上,都是认证据说话,但他就是⼀根筋说他们⽼板有钱,肯定是买通了法院的⼈。”
邻居胡美华说,从今年开始,很难再见到胡庆刚逗孩⼦,与⽅⿍的官司让这位中年单⾝男⼦变得⽇益愤怒。有⼀次,胡美华听见胡庆刚抱怨:“⼤不了我也不过了”。胡美华知道胡庆刚的官司,于是劝其要放开⼼些,不要做傻事。
据⼯友程丽回忆,⼤约在⼀个⽉前,胡庆刚就开始经常将“急了,恨不得拿个⼑⼦捅了他们”这样的话挂在嘴边,把怨恨归于⼯⼚⽼板勾结法院的猜测。
最终,胡庆刚的“脑⼦没转过来”。伍⽂强说,胡庆刚总认为是“法官收了⿊钱”,“加上他孤⾝⼀⾝,⽆牵⽆挂的,因⽽做出傻事。”
案发后,记者曾进到胡庆刚家⾥。他的房间凌乱不堪,靠窗户边摆了⼀张简易床,房间内没有家具,⾐服都是乱七⼋糟堆在靠墙的⼏个纸箱⼦上,多半都是各个⼯⼚的⼯作服。唯⼀的电器是放在床边凳⼦上的摇头电扇,电扇的风叶上,沾满了仿佛从未打扫过的积尘。
在房间进门处左⼿边的墙壁上,胡庆刚⽤蓝⾊笔写着7⽉9⽇,这是⼆审的开庭⽇期。过去的⼀年多,他都在为这场官司⽽奔忙。
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书⽹发现,2014年4⽉到2015年4⽉,⼗堰⽅⿍在当地法院有5起官司,除了⼀起调解外,其余四件均为败诉。
⼗堰市中院审理其中⼀件,是⼀件案件标的超百万的合同纠纷,⼗堰⽅⿍败诉。当时审理此案的审判员是郑飞和刘占省,审判长为胡韧。
胡庆刚此次⾏凶,伤及的正是他们。
(应受访者要求,⽂中伍⽂强、胡美华、程丽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