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驾驶科目三考试要点及评判标准
一、考试要点
科目三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主要考察驾驶员在实际道路环境中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以下是科目三考试的要点:
1. 灯光使用:考试中,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正确使用灯光,如开启远光灯、近光灯、转向灯等。
2. 车辆起步:考生在车辆起步时要打转向灯,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松手刹,平稳起步。
3. 换挡操作:根据车速、转速等实际情况,考生需要适时换挡,掌握正确的换挡时机和技巧。
4. 转向、变道:考生在进行转向、变道时,需要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进行转向、变道。
5. 停车操作:考生在停车时要打转向灯,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平稳停车,拉手刹,关闭所有灯光。
二、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中,考生的操作会根据是否符合标准进行评判,以下是科目三考试的评判标准:
1. 灯光使用错误:如未正确使用灯光或转向灯,将会被扣分。
2. 车辆起步不规范:如未打转向灯、未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起步不平稳等会被扣分。
3. 换挡不当:考生未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换挡,或换挡时机、技巧不正确等会被扣分。
4. 转向、变道违规:考生未提前开启转向灯、未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转向、变道不安全等会被扣分。
汽车换挡
5. 停车不规范:如未打转向灯、未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停车不平稳等会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