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应遵循的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
本要求适应于在青岛市范围内已认定的示范道路上的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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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MAX 116-01-2020 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测试主体 test entity
在青岛市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能承担相应责任,满足青岛市汽车行业协会要求的单位,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
(3)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
(4)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
(5)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
(6)具备对测试车辆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测试车辆 test vehicle
在青岛市接受测试,并已获取测试牌照,且在已认定的测试道路上进行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能力测试的车辆。
3.3
测试员 test operator
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人员。
 3.4
测试志愿者 test volunteer
通过测试志愿者申请审核,获得第三方服务机构认可和备案后,由测试主体招募的参与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车辆体验和评价的人员。
3.5
设计运行范围 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
设计时确定的驾驶自动化功能的运行条件(如:道路、天气、交通、速度、时间等)。
3.6
合规道路 compliance road
处于青岛市辖区,在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批准的道路(包含非封闭的开放道路)。
4 测试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1)测试主体应拥有完善的测试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规范。
(2)测试主体应与测试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
(3)测试主体应具备测试车辆的监控平台,对每辆测试车辆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4)测试主体应记录并存档测试车辆自动驾驶设备的硬件版本及系统的软件版本升级情况。
(5)测试主体应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流程,对车辆测试、调度、维修、保养等环节进行规范,并对车辆状态进行记录和存档。
4.2 特殊要求
4.2.1 车辆测试环境要求
(1)测试主体应在合规道路上进行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测试,且应符合相应测试道路的测试时间规范要求。
(2)测试主体禁止在超出测试车辆设计运行范围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测试。
4.2.2 测试车辆暂停测试要求
在开放道路测试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终止测试并暂时停止全部有风险的车辆的测试工作。
4.2.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要求
出现安全事故,应首先通知交管部门,获得交警处理意见,然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事故进行评审。测试主体申请继续测试的,如专家组评审结果允许继续测试的,则测试主体可继续进行测试;如评审结果不允许进行继续测试的,则不允许该测试主体继续测试,整改完毕后方可重新申请。
5 测试车辆管理要求
5.1 一般要求
(1)测试车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2)测试车辆应接入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
(3)测试车辆应具备紧急停止功能,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迅速停止自动驾驶功能。
(4)测试车辆上路前应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备并取得相关手续后运送至测试地点。
5.2 特殊要求
5.2.1 日常安全检查要求
(1)测试前,应对如下项目进行全项检查,确保车辆工作正常。如有不正常项,不得开展测试:
a) 系统检查正常运转、系统版本是否正确;
b) 相关测试设备应安装到位,无零部件松动现象;
c) 测试车辆相关传感器应保证运行正常、清洁且无遮挡;
d) 制动、加速、转向、灯光及人工接管等功能应工作正常;
e) 确认测试车辆接入监控平台,运行正常;
f) 测试车辆的网络系统应能正常上传数据;
汽车标志lg) 行车记录仪和数据记录装置应工作正常;
h) 轮胎胎压应正常;
i) 测试车辆续航里程应满足当日测试要求;
j) 车辆仪表盘应无故障灯亮;
k) 车辆各灯光组件应正常工作;
l) 车身警示标志应保持完整。
(2)测试前,测试人员应检查如下随车物品和证件无遗漏:
a) 驾驶证;
b) 保险单复印件;
c) 通信网络设备,如对讲机等;
d) 三角警示牌;
e) 灭火器;
f) 随车工具箱;
g) 其他安全设施,如安全灯(落地式红LED光源灯)、反光衣等。
5.2.2 定期安全检查要求
(1)测试车辆应每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测试车辆的安全运行。
(2)测试车辆应定期进行如下基础安全项目检查:
a) 制动液无泄露,且液面位于正常值范围内;
b) 冷却液无泄露,且液面位于正常值范围内;
c) 刹车片厚度应大于最小允许使用标准,刹车盘应无划痕、裂痕、磨损不均等现象;
d) 测试车辆应无影响驾驶安全的故障隐患,如发动机故障灯亮起,ABS报警指示灯亮起,安全气囊故障指示灯亮起等。
(3)测试车辆应定期进行如下改制部件静态安全检查:
a) 测试车辆智能网联系统设备间的线束应连接稳定无松动;
b) 供电系统的供电输出端电压正常,且智能网联系统启动后,电压无明显衰减;
c) 对车辆总线系统进行检测,应无错误帧;
d) 车辆静止状态下,使用总线检测检测工具对车辆发送转向命令,转向系统应能正常执行;
e) 车辆静止状态下,使用总线测试工具向车辆发送制动命令,制动系统应能正常执行;
f) 车辆静止状态下,使用总线检测工具向车辆发送灯光、雨刮、喇叭等控制指令,相关部件应能正常执行;
g) 上述d、e、f检查项应重复进行不低于两次,以确保系统安全。
5.2.3 车辆维修及保养要求
(1)测试主体应及时维修测试车辆出现的故障。
(2)测试主体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对车辆进行常规项目保养。
(3)测试主体应及时对测试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情况记录并存档。
6 测试人员要求
6.1 测试员要求
6.1.1 一般要求
(1)测试员应满足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的驾驶员要求。
(2)测试员严禁将测试车辆交由非合规驾驶员驾驶,且应禁止与测试无关的人员搭乘测试车辆。
(3)测试过程中,测试员应佩戴安全带,并检查其他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
(4)测试过程中,测试员应集中注意力,禁止吸烟、饮食、聊天、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当测试车辆处于人工驾驶状态时,测试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当测试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状态时,测试员应确保测试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接管车辆。
6.1.2 特殊要求
(1)测试员应充分了解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结构及自动驾驶测试系统等相关知识。
(2)测试员应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培训和不少于一次的考核。定期培训内容包括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系统知识及操作规范、法律法规、危险场景人工接管、事故处理等相关培训。培训应包括不少于10小时在危险场景条件下接管测试车辆的训练,实车训练应包括不少于50小时的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操作,其中场景行驶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进行自动驾驶车辆载人测试,连续且不低于30次成功接管的记录,培训记录、考核记录、接管记录可包括实车操作或人机混驾模拟操作,其中实车操作比例不应低于50%。
(3)测试员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时,应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在自动驾驶系统出现故障或发出警告提醒时,立即接管并操控测试车辆。如出现无法接管车辆并执行人工驾驶情况,测试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制动功能。
(4)在测试车辆自动驾驶状态下,测试员应处于随时接管方向盘及制动踏板的状态。
(5)测试员不得疲劳驾驶,单次自动驾驶时间达到2小时,测试员应休息不低于10分钟。
(6)测试主体应为测试员购买相关保险。
6.2 测试志愿者要求
(1)测试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行动能力、测试主体应制定测试志愿者筛选规范并严格执行。
(2)测试志愿者应对自动驾驶技术有一定了解,并愿意为自动驾驶测试提供积极详细的反馈。
(3)测试主体应对测试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参与自动驾驶测试的安全注意事项。
(4)测试主体应与测试志愿者签订测试报告书,充分告知其在任测试要求、载人测试内容和测试风险性,并妥善保存与其签订的测试报告书,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
(5)测试志愿者应签署自动驾驶测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供测试主体记录和存档。
(6)测试志愿者应在测试车辆后排落座,并佩戴安全带,且单次乘坐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
(7)测试志愿者应在测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不得随意触碰涉及驾驶安全的部件。
(8)测试主体应为测试志愿者购买相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