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XX汽贸服务园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园区地址:
一、 物业委托范围
XX汽车贸易服务园总面积达18万平方米。
其中现有:
1、商务大楼建筑面积13219㎡;志国星建筑面积3800㎡;一环建筑面积7000㎡;二环建筑面积7340㎡;三环建筑面积26310㎡; 综合楼建筑面积5900㎡;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000㎡;场地面积18000㎡,其它面积79769㎡,其余随着基本建设竣工验收后再移交。
2、绿化带18000㎡;花池2座;绿摆2000盆。
3、附属设施、水泵房、锅炉房、水井、配电室、消防监控、花粪池、污水池、垃圾池、花棚。
二、 委托管理事项
1、园区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道、屋顶、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扶手、台阶等;
2、园区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及其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园区给水工程、雨、污水管网、上下管道、落水管、供暖干线、锅炉房;供电系统、公用照明、路灯、动力用电、保安消防设施、电梯养护、中央空调、园区智能化控制系统设施设备等;
3、园区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花棚、垃圾池等;
4、园区内、外绿化花木的布置、养护和管理;
5、园区公共环境卫生:
①园区道路、周边马路、大门、公用场地每日清扫,全天保洁。电梯、楼梯、扶手、公共走廊、过道、大厅、公共部位、公共卫生间设专人清扫和保洁;
②外幕墙每年保洁两次,玻璃幕墙每年3—4次;
③公共卫生间提供厕纸、烘手机、皂液等服务;
④组织消杀灭鼠、灭蝇、灭蚊、灭虫工作。
6、治安防范管理:
1 园区24小时设有治安防范管理员;
②实行24小时巡视检查、门岗值勤、安全保卫、防止偷盗、防止火灾;
③设有消防保安监控,对商务大楼的主要出口实行监控录像;
④有自动消防系统,良好的备用状况;
⑤指挥车辆的停放和看护,保持园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⑥负责园区出入车辆的收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园区综合治理、广告、摊点,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的管理。
8、负责园区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9、结合园区服务,提供用户代办服务。包括:水、电、暖、宽带网、电梯、空调等。
10、负责代办园区直属内部(集团、XX、轮胎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和收费工作。
11、负责园区房屋出租的收费工作(物业部留2%服务管理费)。
12、负责员工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的管理使用。
13、负责园区广播音响、电子屏幕的播放和管理。
14、负责承担超市楼、地下室、车库的管理使用,及办理保管车辆出入库手续。
15、协助主管部门,配合招商部做好商户租赁、入驻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代办园区各类邮件、报刊收发、征订工作。
17、协助主管部门,配合吴家堡村委协调组做好XX汽贸园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
18、结合园区服务,提供中介服务及店内有偿服务和根据商户需要,提供商业网点、医疗、交通、通讯、维修等特约服务。
三、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六年 十二月三十日止。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XX公司)
汽车排污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享有所租用物业的使用权;
3、制定商户手册、公约,并要求商户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5、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七 日内向乙方提供59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综合楼),
①无偿使用
②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1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公用维修。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八 日内向乙方提供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① 项执行(办公用房、公共休息厅);
1 无偿使用;
②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10、有权按有关规定及物业公司制定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11、商户有权聘请自身经营管辖区内的劳务人员,但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备案及办理有关手续;
12、有权检查房屋建筑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修缮;
13、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协调处理公用部位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14、有权参加商户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建议权;
15、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收支情况;
16、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提供;
18、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协调催收或其它方式偿付;
1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租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房屋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商户如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商户如请物业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任何第三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改造所承租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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