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额(又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构成
是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工程内容和实现方式,包括:
1.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
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等的敷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的商品房屋开发建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窖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场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的土地开发工程。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
安装工程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3.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是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1)设备:指各种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等。分为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两种。
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需安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
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如轧钢机、发电机、蒸汽锅炉、变压器、塔、换热器、各种泵、机床等。有的设备虽不要基础,但必须进行组装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如生产用电铲、塔吊、门吊、皮带运输机等也作为需要安装的设备统计。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简称“不需安设备”):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的各种设备,如电焊机、叉车、汽车、机车、飞机、船舶以及生产上流动使用的空压机、泵等。
(2)工具、器具: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生产用具、工作工具和仪器。如生产和维修用的切削工具、压延工具、铆焊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等,检验、实验测量用的各种计量、分析、化验仪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
用于更新的设备:是指为更换陈旧设备而购置的设备。用于更新的设备与原有设备在台数和价值上不一定相等。购置的设备如不是用于更换原有设备,而是用于新增或扩大生产能力的,不能作为“用于更新的设备”统计。
购置旧设备:是指从外单位购入的,已经使用过的各种设备。
4.其他费用是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几项内容以外的各种应分摊计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包括范围见“其他费用的内容”)。
其中:土地购置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旧建筑物购置费是指购置已使用过的各种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
是指固定资产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的经济用途,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重要指标,也是确切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分布的重要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的划分对象:基本建设、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用途按单项工程确定,更新改造投资的用途按更改项目确定。在按单项工程(或更改项目)划分用途时,应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和其他费用也一并计入。与工程无关的单纯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按设备、工具、器具的直接用途划分。
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工程用途分为:用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住宅。
1.第一产业指用于农业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等(不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
2.第二产业指用于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
3.第三产业指用于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其他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具体包括:
(1)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工程,包括地质勘查业、水利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综合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保险业;
(2)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工程,包括卫生事业、体育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教育事业、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
(3)为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服务的工程,包括国家机关(包括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基层众自治组织。
其中:商业,包括食品、饮料、烟草、家庭用品、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等的批发和零售业及餐饮业。运输邮电业,包括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交通运输业及邮电通信业。汽车排污费
4.住宅是指专供居住使用的房屋,包括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等。房地产开发单位建设的商品住宅按用途划分时也作为“住宅”。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的费用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划分为直接工程费、间接工程费两个部分。
一、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费用以及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2)供销部门手续费(3)包装费(4)材料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5)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及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1)折旧费(2)大修费(3)经修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5)燃料动力费(6)人工费(7)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二)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仪器仪表使用费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6.检验试验费7.特殊工种培训费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9.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三)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
2.现场管理费,内容包括:(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
保护费等。(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本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保险费(7)工程保修费(8)工程排污费(9)其他费用。
二、间接工程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其他费用和计划利润、税金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2.差旅交通费3.办公费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工会经费7.职工教育经费8.劳动保险费9.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用10.保险费11.税金12.其他。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三)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以及按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
(四)计划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
实施差别利率。
(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其他费用的内容
1.旧房屋购置
指建设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购置的各种旧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但不包括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购置。
2.基本畜禽支出
指农林建设单位的基本畜禽购置,包括新建农场外购的大牲畜(如种畜)、各种禽类(如鸡、鸭等)。不包括老农场自繁自养或外购补充的基本畜禽支出。基本畜禽支出一般包括:基本畜禽购置费用;基本畜禽在移交生产单位前所发生的各种饲养费用。
3.林木支出
指各种经济林木的造林费用。一般包括:整地、种植和幼林抚育等支出。
4.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
指为保证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投产初期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购置的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用具的费用。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浴室、理发室、单身宿舍和设计规定必须建设的托儿所、卫生所、招待所、中小学校等的家具、用具。
5.建设单位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劳保支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6.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指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
置补偿费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不包括非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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