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委领导的委托,经县政协2005年5月8日第二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县政协主席何兆芹任组长,副主席阿文荣、张涛、李世兴任副组长,部分州、县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共15人组成。 5月24日下午,调研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和县自来水厂的有关情况介绍,5月25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县自来水厂实地查看了生产情况。5月26日至27日调研组分为四个小组分别在主席何兆芹,副主席阿文荣、张涛、李世兴的带领下,赴姚安、武定、牟定、双柏四个县考察学习他们的自来水经营管理和价格情况。5月30日又在县级有关部门、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中发放调查问卷99份,了解干部职工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这次调研,调研组重点了解了县城供水情况、自来水厂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水价调整对自来水厂经营管理和城市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外县自来水厂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水价情况、有关方面对调整我县自来水价格的意见建议等。现将调研结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南华县城供水体制基本情况 南华县城现有供水单位两个,一个是南华县自来水厂,一个是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 南华县自来水厂隶属于南华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始建于1973年,当时叫供水站,后于1987年改建为南华县自来水厂,属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管理和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城镇供水事业单位。它担负着县城党政军警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等用水的供水任务。截止2004年底,南华县自来水厂拥有固定资产855万元,供水管网92公里,其中:主管网22公里,支管网70公里。水厂设计供水能力4000m3/日,实际供水量为3399 m3/日。供水服务人口3.6万人。南华县自来水厂供水水源:1987年以前提供地下水,1987年建成自来水厂后用两旗海水库水和毛板桥水库水经净化处理后供给县城,1996年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后,用兴隆坝水库水经净化处理后供出。南华县自来水厂现有职工34人,其中:在职职工25人,退休职工9人。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隶属于南华县水利局,建于1995年,1996年投入使用。现有蓄水量为162万立方米,循环供水量可达320万立方米的兴隆坝水库1座,有日处理供水能力5000吨的侯小山水处理厂一个。其任务是:向南华县自来水厂提供原质水,并承担楚雄烟叶复烤厂、澜沧江啤酒集团楚雄有限公司南华啤酒厂、南华锌品厂、龙川镇火星村委会、平山村委会、徐营镇政府机关和部分村民及南华自来水厂管网覆盖以外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水人口21000人。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除向南华县自来水厂供原质水外,侯小山水处理厂每天供水量为544 m3(其中:生活用水118 m3,工业用水393 m3,营业用水33 m3)。南华县集镇供水管理所也是属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企业化管理和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城镇供水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5人。 南华县自来水厂和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是南华县城区供水的两个环节,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集镇供水管理所通过兴隆坝水库蓄水供给南华县自来水厂,南华县自来水厂购得原质水,经过处理后再供给消费者和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两个单位的职工人数为59人。 二、现行自来水价格和南华县自来水厂的生产经营情况及亏损原因 南华县城现行自来水价格是2001年9月调整确定并开始执行的。原质水价从0.18元/m3调升为0.40元/m3,每m3调升0.22元。自来水厂售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由0.80元/m3调升至1.20元/m3,扣除原质水调升0.22元/m3和代收的排污费0.10元/m3后,自来水厂所得调价收益为0.08元/m3;工业用水由1.20元/m3调升为1.60元/m3,扣除原质水价调升和排污费后,自来水厂所得调价收益为0.08元/m3。目前,在县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内无工业用水户,因此从批准调价至今尚未有收益;营业性用水价由1.20元/m3调升为2.00元/m3,扣除原质水调价和代收排污费后,自来水厂所得调价收益为0.48元/m3。在售水类别构成中,居民生活用水占73%,营业性用水占27%,工业用水为零。 上次调价以后,2002年以来南华县自来水厂营业利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2年至2004年已累计亏损82万元,仅2004年就亏损357576元。2004年,南华县自来水厂供水总量1192612m3,其中:售水总量915761m3,水损量为221239m3,产销差率高达23%,管网漏损率达18.16%。售水营业收入1238439元,扣除成本895131元,业务费用599609元和税金及附加费101275元,营业利润亏损就高达357576元。 造成南华县自来水厂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一、供水管网陈旧老化,绝大多数仍在使用1973年建供水站和1987年建自来水厂时架设的输水管道,使用年代久,加上几次地震的震损影响,输水过程中跑、冒、滴、漏及爆管现象十分严重,水损率很高。水损率2001年为22.3%、2002年为26.5%、2003年高达32.9%、2004年为18.6%。二、职工人数不断增加,政策性增资不断提高,养人经费逐年攀高。南华县自来水厂属事业单位,职工由政府安排,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水厂自身无法控制职工人数,也无法决定职工工资标准。2001年南华县自来水厂只有职工28人,到现在已增加到34人(其中退休9人)。职工工资水平2001年人均月工资818.36元,到2004年人均月工资达1210.92元,人均月工资增加392.52元。两项每月就要多支出18261.08元,每年就增加支出219132.96元。三、原质水提价后,每立方水要多支付购水价0.22元,如2004年就要多支付262374.64元。四、居民用水取消流量底数后,部分居民滴水逃避水表计量缴费,据2002年底统计,有1563户居民每月每户用水量不足1立方米。五、由于管网老化,管网维修物耗费用增高。2001年6.5万元、2002年10.5万元、2003年15.9万元、2004年17.8万元。六、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消防栓从21个增加到120个;城市绿化面积从原有不到100m2增加到现在的29000m2,公共事业消防、环卫、绿化用水逐年巨增。这些用水按现行政策属无偿用水,水厂因此无收益。七、水净化成本高。每净化处理1立方米水需高效净化剂、(消毒剂)、化验费、电费等费用0.236元。八、建商住小区供水管网工程自来水厂向银行贷款50万元,2004年争取《南华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时向银行贷款30万元作前期工作费,两项合计差欠贷款80万元需付息还本。 三、南华县自来水厂的自来水价调整要求和方案 为解决县城供水设施不足和供水管网老化问题,南华县自来水厂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向上争取到了《南华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已于2005年1月6日通过了初设评审。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完善南华县城供水设施配套功能,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服务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供水设施老化和不足的现状,有效降低水损,达到节 约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确保县城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该工程预算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贷款638万元。中央预算资金第一批投资280万元已下达。由于这项工程项目在进行论证时是以供水量的稳步增长为依据,以供水价格的上调为条件的,若供水价格不上调,项目投资建成后,自来水厂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另外,为解决从2002年以来自来水厂连续亏损的问题,确保县城供水能够正常运行,县自来水厂提出了调整现行水价的要求。 南华县自来水厂提出的调价方案是: 调价幅度:1、居民生活用水,从1.10元/m3调升至1.90元/m3,每m3调增0.80元;2、工业用水,从1.50元/m3调升至2.00元/m3,每m3调增0.50元;3、经营服务用水,从1.90元/m3调升至2.90元/m3,每m3调增1.00元。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10元,在收水费时一并收取后缴县财政局专户储存。 优惠政策:调价后,对困难企业和困难居民实行优惠政策。凡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和下岗失业职工,凭民政、人事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和下岗证按调升后的水价优惠20%。同时,严格执行核定水价收费标准,除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供水单位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不含维修材料费、工时费)。 调价后所得利润用于弥补制水成本不足和偿还水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 四、外县的城区自来水供水管理模式及现行水价 调研组所到四个县的县城自来水供水经营管理模式和现行水价情况是: 姚安县经营管理模式是成立隶属于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的自来水公司,公司管理两个水厂,一个是建于1990年,2000年“1·15”地震后投资800万元进行重建的仁和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3000吨;另一个是建于2001年的世行贷款项目,投资1762万元的百花冲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7500吨。两个水厂设施先进、环境优美。自来水公司加两个水厂共有职工20人,其中:在职16人,退休4人,退休4人中有一人的退休金交由社保局发放,公司实际只承担19人的费用。自来水公司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供水水源是来自水利部门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水库,自来水公司购来后经加工处理再供给消费者。姚安县自来水公司现行水价是2004年4月调整确定的。原质水价格为0.12元/m3。自来水公司售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70元/m3,工业用水1.90元/m3,特种行业用水2.30元/m3。他们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一是贷款包袱重。两个水厂建设共差欠贷款2000多万元,还贷还息压力大;二是水价上调后取消原定的每户用水底方量(每户每月最低3m3),用户滴水逃避水表计量缴费现象严重,提价后水费收入反而下降,每月减收15000多元;三是城市绿化面积逐年扩大,用水增多,还有消防、环卫等公共用水,这些水无偿提供,不收费。这些问题他们计划采取一些措施,如更换现有水表。目前公司选择了五个厂家的水表进行计量灵敏度试验,待试验结束后选择最好的一种水表,报请县标准计量局发文统一更换。 双柏县自来水厂也是隶属于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供水事业单位。双柏县自来水厂现有固定资产1400多万元,供水水库2个(蓄水72万立方米1个,52万立方米1个),水厂日处理供水能力3000吨,供水管道36.2公里,其中主管13公里,供水人口1.5万人,全年售水72万立方米,售水收入117万元。现有职工21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3人。自来水厂除经营自来水外,还经营着两个山庄(餐饮),一个云南省城市绿化苗圃基地,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来水厂现有贷款500多万元,水厂每年支付利息32万元,支付职工工资35万元。水厂按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及艰苦程度确定岗位工资,职工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按岗取酬,一人可以兼几个岗位的管理模式。工资计算每月都有变动,职工的危机感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高和发挥。公共事业用水,除消防用水由水厂无偿提供并维护消防栓外,其它的城市绿化和环卫用水按生产用水价格由水厂向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收取。双柏县现行自来水价格是2002年12月1日起调整实施的,共分六类价格:居民生活用水2元/m3;工业用水2.40元/m3(含排污费0.10元);经营性用水2.60元/m3(含排污费0.20元);特种行业用水3元/m3(含排污费0.20元);学校学生用水1.30元/m3(含排污费0.10元);下岗职工用水1.00元/m3(含排污费0.10元)。 牟定县自来水公司属于股份制公司,属私营企业性质,是我州县城供水企业改革的试点单位,1998年云南省轻型汽车集团公司收购了牟定县自来水厂,经营三年后由于云南省轻型汽车集团公司进行改制,自来水公司又卖给公司职工,公司职工每人出资3万元股金。公司现有职工37人,其中在职32人,退休5人,公司用人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对每个职工定岗定责,在职职工中,安装修理方面的10人,其工资实行自收自支的办法,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决定工资数额;抄表人员12人,其工资由抄表收费提成和公司适当补助组成;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由公司核发。公司建水处理厂时共借贷款890万元,通过几年努力已还贷310万元,还欠贷580万元。现行水价是1998年6月确定的,具体价格是:居民生活用水1.80元/m3;生产用水2. 40元/m3;建筑用水2.50元/m3,消防、环卫、绿化等公共用水由单位或政府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1.80元/m3付给自来水公司。 武定县的县城供水情况与我们南华县基本类似,他们的供水也是有两个环节,两个供水单位共有职工48人,现水价也是比较低的,目前他们正在着手进行调价工作。他们的调价方案是:居民生活用水由1.20元/m3调升为2.00元/m3;经营服务用水由1.60元/m3调升为2.60元/m3;特种行业用水由2.00元/m3调升为3.00元/m3;汽车排污费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为2.00元/m3;工业用水价格为2.60元/m3。以上价格不含排污费,排污费另收0. 30元/m3。 五、我县城区供水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对调整提升自来水价格问题的看法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综合分析,我县县城供水经营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供水体制关系不顺,环节多。从水源到最终供到消费者的供水过程中有两个单位在经营,且属于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两个供水单位都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职工过多,两个单位职工合计59人,是我们调研的县中最多的。且职工工资不是按照经营效益确定,而是按照国家工资政策确定。即便亏损,职工工资该升还要升,该发还要发,无形中增大了制水成本;二是服务不到位,存在随意停水且停水时间过长,有的用户水管出现问题报告后赶赴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影响消费者的生产生活。调查中,对自来水厂的服务有36.4%的消费者表示满意,有54.5%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有9.1%的消费者表示不满意;三是有的消费者反映管道修理安装收费过高,修理人员服务态度差;四是降低水损问题虽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对滴水逃避水表计量治理无有效方法,对其它公共用水浪费现象控制还不够严,还存在很大的降损空间。 对自来水厂提出的价格调升问题,有81%的消费者认为随着市场物价上涨、工资上涨、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应该适当上调;有14%的消费者不同意上调;有5%的消费者认为随便都行。对自来水厂提出的自来水价格拟调整方案,有59.6%的消费者认为合理,有40.4%的消费者认为偏高。有85%的消费者认为提高水价对节约用水缓解供水矛盾有积极的作用,有15%的消费者认为没有作用。由于现行水表精密度差,有人采用滴水的办法逃避水表计量缴费问题的治理,有40.4%的消费者认为应采用根据用户人口核定每月最低用水量作计费起点的办法,有58.6%的消费者认为应该采用强制统一更换高精密度水表的办法进行治理。推动节约用水问题,有56.6%的消费者认为应采取加强教育的办法,有13.1%的消费者认为应采取限量供水的办法,有29.3%的消费者认为应采用提高水价的办法。还有的消费者建议,应该解决人员过多,人浮于事问题,应分流多余人员,降低供水成本,有99%的消费者认为自来水厂人员编制应严格控制。还有的消费者认为,城市供水属社会福利事业,供水成本不能过多地转嫁给消费者。 六、县政协调研组的意见建议 根据调研掌握到的情况,参考外县的做法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结合南华县城供水体制现状,县政协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应该统一以下三点认识 1、县城集镇供水是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大事,是公益性事业,作为公益事业政府就应重视就要投资,在城市发展中应将供水设施建设列入国家投资规划,争取国家重点扶持。 2、自来水是从十几公里外将原质水用管道引入,通过自来水厂净化消毒之后提供的安全、卫生、洁净的生产生活用水,是一种商品,消费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要加强对众的教育。 3、目前我县执行的自来水价格在全州十县市中是最低的,而原质水价格在全州又是最高的,自来水厂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因此对自来水价格进行适当上调是应该的,应同意自来水价格上调方案。 (二)关于自来水厂经营管理及调价问题的意见建议 1、自来水厂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减少外请小工,加强岗位履职考核,实行工资与岗位履职情况挂钩,工资与经营效益挂钩。增强职工的危机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应该考虑开辟新的经营门路和项目,实行多种经营,转移部分人员工资支出渠道,降低自来水生产经营成本。 2、我县县城两个供水单位的人员已经饱和,今后不宜再随意安排进人。 3、本次调升水价只调升自来水价格,原质水价格已属全州最高,暂不宜再调升。 4、两个供水单位执行的自来水价格要一致,不能各搞一套(政府特许扶持企业发展政策除外)。 5、消防、环卫、绿化、城市景观喷泉等公共用水,自来水厂无偿提供使用不收费,但要计量,计量后集镇供水管理所据此减收自来水厂的原质水费。对公共用水要加强管理减少浪费。 6、在自来水厂现有的调价方案中,建议再增设残疾人、学生、下岗职工、特困人口的优惠自来水价格。 7、此次调价后,除国家有大的政策变动,在一定时期内自来水价格要稳定(一般至少要稳定5年左右),不能想调就调,想变就变。 8、对单位和居民现在使用的水表要进行灵敏度测试,灵敏度差、计量误差率大的水表要进行强制统一更换(水表价格控制在每支40元以内)。 9、对已经上报批准的《南华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要尽快组织实施,解决管网老化造成的跑、冒、滴、漏问题及供水设施不足问题。县人民政府要尽快协调,将自来水厂旁属于龙川镇政府所有权的国有土地2.46亩,划拨给自来水厂作净水厂改扩建用地。 10、自来水厂应采取严密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总之,自来水价格问题是一个涉及城市党政军警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问题,是涉及全体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问题,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关系一个地方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水价的提升必须考虑方方面面的承受能力,考虑供水单位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调价方案必须慎重稳妥制定,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 自来水价格上调之前,必须开好听证会,并按程序报批。 附:《南华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问题调查问卷汇总》 | |
南华自来水价格调研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4-11-16 10:22: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实时天气 2024-11-16 09:55:41发布
北京
-
温度:2℃~15℃
北风
-
明天晴
10 西南风
-
后天晴
6 东北风
-
大后天多云
7 西南风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