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 ,面临着污染严重、 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问题。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经济所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 而税收 以其固定性、强制 性与无偿性的特征 ,把污染者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的成本扩大化 , 使其得不偿失,从而达到优化生态环境 的目 的。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 面具有不可替代 的作用 。 深入研究环境税这一环境管理基本手段 。进而全 面组织 实施该项政策 , 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税收环境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税收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负担缺乏公平性
税负公平是各个国家在各个时期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之一它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形成的税收负担在当时虽存在某些不公平现象但矛盾并不显得十分突出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及对外开放
程度的扩大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却未能适应这一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不公平性的矛盾日益突出
生产型增值税造成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同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资本有机构成越高企业税收负担也就越重严重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使内资企业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民族工业发展受到阻碍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课税模式及不合理的费用扣除制度难以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作用致使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分配不公矛盾突出
多层次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杂而乱而且加大了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2.税收政策缺乏相对稳定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由于对经济形势估计不足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常
常是一个政策刚出台不久不仅纳税人甚至税务机关还未见到正式的红头文件政策又被重新调整令人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另一方面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比较突出
二、税收管理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而征管水平又取决于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程度信息化技术有助于加强税务机关与协税护税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税收管理合力实现对税源的严密监控和管理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一是税收信息化水平低税收征管信息化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税务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普遍未实现联网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
2.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
严密的税收监控体系是保证税收制度实现的关键虽然我国也很重视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但是很少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规定各协税护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许多部门和单位往往因
自身利益需要不愿意承担协税护税义务同时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还未建立银行结算相对落后司法保障体系还未形成难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和制约
3.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代理行为不规范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代理是税收管理的必然延伸和有益补充是影响和制约税收管理效能的重要外部环境我国的税务代理业虽经过多年探讨与发展但税务代理的市场规模仍然狭小税务代理的行为极不规范税务代理人员的素质也难以适应代理业务的需要
三、税收法治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立法不完善
尽管目前税收立法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应看到现行工商税制在立法上还存在法律级次低、法律效率不高的问题除《税收征管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外其他的均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层次上
2.税收计划与税收考核工作制度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税收计划的编制不是根据GDP的发展变化来确定的而是采取按上年完成的收入基数加上计划期增长量来确定的因此这种计划指标往往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偏差很大而考核工作又是以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论功行赏以收入论英雄没有把执行税法和征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导致地方政府事实上以计划为依据进行征税活动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收过头税收入空转严重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
1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
1.1 环境保护的外部性
1.1 环境保护的外部性
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导致了生态问题 的 “市 场 失灵 ”。 如果 由市 场 来负担的话 , 成本太高, 且不可能改善环境破坏的局面, 而只能由政府来弥补市场的缺陷。 而税收作为政府调 节经济 和 市 场 的工 具 , 应 该大有作 为。
一方面 . 可以通过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和 产 品进行征税 。 加 大纳 税 人的 成本来矫正 纳税 人的 行为 ,从而促使其减轻对环境 的污染 , 引导纳税人保护环境 ; 另一方面 , 可 以将征收的环境税列 为专项资金 , 用 于环境保护的支出 。
一方面 . 可以通过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和 产 品进行征税 。 加 大纳 税 人的 成本来矫正 纳税 人的 行为 ,从而促使其减轻对环境 的污染 , 引导纳税人保护环境 ; 另一方面 , 可 以将征收的环境税列 为专项资金 , 用 于环境保护的支出 。
1.2 体现现代税收的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现代税收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 , 环境税能充分地体现这两个原 则 。 一方 面它 通过对排污行为课税 , 使企业 的外部 成本 内部 化,以达到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经济约 束作用 ,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并纠正 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失灵”, 体现税收生态效率原 则 ;另 一 方 面, 环境 税依 据 “谁 利 用 ,谁补偿”、 “谁污染 , 谁负责 ” 的原 则 , 针对污染物排放行为课税 , 这本 身 就意 味着 公 平。 而且 ,政府通过征税 , 把生态环境污染 的外 部成本 内部化 , 利润水平合理化 , 减轻那些符合环保要求 的企业 的税收负担 , 这也同样体现了公平原则 。
1.3 有利 于我国整体竞争力 的提高
环境税可以淘 汰资 源消 耗高、 效率低 、 污染 严重落后 的产业 , 使 资源流向环境效益较好 的企业部门 , 并得 到更加有效 的配置, 以 促进环保技术、 环保产业等朝 阳产业的发展 , 最终必将有利于我 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和经济整体竞争能力 的提高。
1.4 有助于突破绿贸易壁垒
加入 W TO 后 , 我 国将 面临更 多 的绿贸易壁垒。 据统计 , 仅 2000 年我国因受到绿
壁垒限制 而减少 的 出 口 贸易 就超过 450 亿美元。 发达 国家 利用 贸易 自 由化输出有 害环境 的项 目 和产 品 也影响到了我 国生态环境 的质 量。 通过建立环境税收制度 , 一方面可 以提高有害生态环境的产品 和技术的输入成本 , 使其无利可图 ; 另 一方 面又能促进企业节约 能源 , 控制 污染 , 开发和利用 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 , 进行绿生产 , 并辅之 以税收优惠 等政策鼓励企业治理和控制 污染 , 达到突破绿壁垒 , 增 加 出 口创 汇的 目 的。
1.5 符合世界潮流和趋势
目前 , 世界各 国都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 入力度 , 重视对再生性资源、 非再生性资源 、 非替代性资源和稀缺性资源进行保护 , 开 征环境保 护税已成为世界潮 流。 许多 发达国家 开征 了各种 形式的环境保护税 , 如荷 兰的燃料使用税 、 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染税,德国的 矿物油 税 和 汽车税 ,奥地利 的标油 消 费税 。 如果 我 国不 重视对环境 的保护 , 就可能成为发达 国家 污染 企业 、 污染产 品的转移地。 因此 , 开征环境保护税成为我 国保护 资源和环境的必然选择 。
2 我国 环境税制的现状分析
我国 目前 尚未建立起真正意 义上的环境税收制度 , 可 以勉强归 人环境税行列 的有资 源税 、 消费税 、 车船使用 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 城镇土地使用 税 和耕地 占用 税以及增 值税 等, 但其环境功 能并不 突 出 ,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 以环境保护为 目的设定的税收差别 和减免非常 少 ; 排污税几乎还是空 白 ; 作为环境经济手段的核心——排污费 , 只是一种不规范的准税性质 的收费 , 致使税收这一 重要 的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 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
2.1 排污 费现 状分 析
汽车排污费
汽车排污费
1) 收 费 标 准 低 。 我国现行的 收费标准是1988 年环保和物价部门协 同制 定的,现已远远滞后 于污染治 理成本。 而且 , 我 国排污费在 最初 设计时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安装 防治污染设施 . 并没有和环境 的补 偿挂钩 。 标准偏 低 造成许多排 污单位宁可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 出现 “交排污费、 买排污权” 的现象。
2) 排污费 的计征依据 不科学 。 实践中 , 污染主体造成的污染往往具有多样性 的特点 , 而 目前我 国的排污费征收却 是按 照单一 指标征收的 。
3) 排污费 返还方式不 合理。 现 收取 的排 污费 中 80%按 规定 要返还给企业用 于 重点 污染源的治理, 这使得企业 因 污染环境 而付 出 的代 价又大部 分收回 , 排污费 制 度 失去 了应有的意 义 (姑且不论企业 是否真的将其落实治理 )。 这种简单返
还制度 , 不利于环境 资金 的统筹与合理安排 , 根本无法形成环保的综合治理。
还制度 , 不利于环境 资金 的统筹与合理安排 , 根本无法形成环保的综合治理。
2.2 资源税现状分析
1) 资 源税征税范 围过窄 。 根据 1993 年 12 月国务院颁布的 《资源税 暂行条例》, 资源 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 、 天然气、 煤炭 、 其他非金属 矿原矿、 黑 和 有金属 矿原 矿 、 盐等 7 个应税产品 , 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 而对 于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 的可再生资源如地 表水、 地下水 、草原 、 森林和野生动 植物等, 缺乏税 收调 节 , 造成 了这些资 源的不 合理开发和利用 。
2) 已开征的 资 源税税 率太低 。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采用 幅度 定额税 率, 从量征收。 过低 的税率使资源 的价格背离价值 , 起不到税收杠杆的调
节作用 。
节作用 。
3) 资源税计税 依据不 合理。 现行 资源税 的计税依据 是 : 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 品销 售 的 ,以销 售数量为课税 依据 ; 纳税人开采和 生产 应税产 品 自用 的 , 以 白用数量为课 税依据 。 这样的规定使得企业对开采而无法销售或 自用 的资源不付任何税收代价 , 间 接鼓励 了纳税人不顾 自然资源的积 压和 浪费 而盲 目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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