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税收是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联系的“桥梁”或结合点。因此,税收工作必须置于整个经济大背景下来考虑。
    一、税收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要在观念上、认识上与之相适应,又要在制度、法律、管理上与之相配套;即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又要十‘分重视政府的宏观管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的基本财政来源,又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可以而且应当发挥其特殊的作用。现阶段可以采取两个方面的对策:一是税收限制,二是税收引导。
    所谓税收限制,就是借鉴国际经验,对环境污染企业和产品征税。具体设想是:(1)取消现行征收排污费的方法,开征废污排放税和环境保护税,主要以排放工业废气、废液和汽车尾气为征税对象,实行差别定额税率从量计征,税负以污染的治理费用为标准设定;(2)扩大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除对鞭炮、焰火等征税外,将“白污染”制品等对环境有害的消费品都纳入征税范围,实行税收限制。
    所谓税收引导,就是利用税收优惠与鼓励措施引导投资,具体设想是:(1)在流转税方面,对采用高新技术生产的环保产品或有利于环保的产品,分别情况给予免税、减税或低税优惠;(2)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方面,对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城市绿化千程、水土保持工程、土地荒漠治理工程以及技术创新过程中环保产品生产等投资,一律给予零税率优惠;(3)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除对以废气、废渣、废液和垃圾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现利润给予免税外,对投资于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企业实行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政策进行鼓励,即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的实现利润中抵扣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对企业用所得税税后利润投资于上述项¨的,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发挥税收杠杆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引导:
    1、鼓励国有企业兼并、重组
    由于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问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特殊的重要性。因此,税收政策在这一问题上也必须采取特殊性和过渡性的措施,但这不等于简单的减税让利。
    具体说,如对收购兼并行为,鉴于被兼并企业清理转让的财产,主要是固定资产,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为此,对被兼并企业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可以考虑暂予免征土地增值税。对被兼并企业转让其他固定资产的收入额,如属巳经使用并且售价也没有超过原值的,可以考虑免予征收增值税。如果被兼并企业是连同债权债务整体转移的,那么:(1)对其转让的无形资产收入,可免征营业税;(2)对其转让流动资产巾的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和制成品等货物,可以不计人增值税销项税额,有关进项税额,也可并入兼并方依法抵扣;(3)对被兼并企业的欠税,可以允许兼并方在5年内挂账免缴滞纳金;(4)对被兼并企业的累计亏损额,可以允许由兼并方在5年内,从本企业所得中扣除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鼓励大企业集团发展的税收政策
    对大企业集团的发展,政府应采取“标准式”而非”个案式”的扶持办法。也就是制定统一确定的、对所有企业适用的阶梯式优惠待遇。如规定凡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集团,可以允许其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盈亏互抵,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卜的企业,可以按出口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出口风险基金”,并允许其税前列支。对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其纳税事官引起各地税收管辖权争议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协调。这些企业可以有常驻国家税务总局代表,地方税务机关对其的处罚、限制性管理必须得到国家税务总局认可。
    3、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中小企业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中同样不容忽视。首先,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其次,由于各个产业的自身特点和新技术革命的影响,使得一些行业适宜中小企业经营;第三,新技术的发展也为中小企业的存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发展前途。以大企业为中心形成非股权合作性的专业化协作关系,对协调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具有良好的作用。
    除现行的对当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和10万元以下的企业,分别按18%和27%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的措施外,可以借鉴美国“s分章企业”的做法,对采取公司形式的小型企业,允许其从按一般的公司所得税和按“合伙企业”纳税方式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对选择后者的小
型公司制企业,企业应税所得不缴公司所得税,而是根据股东应得的份额并入股东的个人所得中,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对现阶段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个人或合伙创办企业也应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汽车排污费
    三、税收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首先,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定时期,税收政策的首要目标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体系,为通过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实现市场导向的经济结构自觉调整创造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这是实现我国经济结构有效调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在转轨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中,税收政策作用的首要特点是应具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规范性”。
    其次,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面临的最紧迫、最关键的问题是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这一问题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特殊的重要性。因此,税收政策在这一问题上也必须采取特殊性和过渡性的措施,这就使这一阶段的税收政策必然带有“过渡性”的特点。
    第三,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具有“超前性”。与之相适应,税收政策也应带有一定的“超前性”特点。笔者认为刺激技术进步是当务之急。选择该类税收对策的立足点应是刺激科技人才市场、科技成果转让市场和新产品消费市场三方面的供求双方都加大科技型投入。具体来讲:
    一是制定专项税收条例,促进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社会性和市场性科技投融资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主体及科研开发主体;支持科研人员依靠自己的技术成果专利谋求自身发展和获得相应待遇;鼓励从国外引进高新技术,特别是软技术。从而提高我国技术投入比重,改善技术投人结构,增强技术投入力度,降低技术进步成本。
    二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立体化的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设立投资抵扣、优惠税率、赋税假期、亏损抵补、利润保留、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多种形式、统一互补的制度格局,加大科技投资的税收扣除力度,确保投资高新技术能获取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
    三是完善税制,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将生产性资料购进、无形资产摊销
、新产品所耗间接费用等纳入抵扣范围。当前可首先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生产资料实施消费型增值税,以减小改革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