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21
【字 号】顺政发[2013]41号
【施行日期】2013.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顺政发〔2013〕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已经2013年9月13日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
  顺义区污水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治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3〕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顺义新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充分发挥水的资源、生态、环境功能,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构建“设施到位、全面覆盖、技术先进、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和“特许经营、多元投入、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的运营体系,为实现“建设绿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2013年-2015年,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再生水生产能力19万立方米。建设污水管线177.6公里,再生水管线136.3公里。
  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全区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3.35万立方米、再生水生产能力33.35万立方米。建设污水管线192.4公里,再生水管线404.6公里。
  到2020年,全区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22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0.1万立方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7%,镇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建设污水管线370公里,再生水回用
管线540.9公里,年利用再生水1亿立方米。全区入河排污口、河道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率100%,顺义中心城区和新城马坡组团、牛栏山组团、天竺地区、后沙峪地区、李桥地区、四个重点镇再生水利用设施全覆盖,重点经济功能区和重点企业污水零排放,环境用水、市政杂用全部使用再生水,实现生态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2013-2015年重点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建设12座再生水厂:包括升级改造顺义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再生水生产能力8万立方米;新建马坡、牛栏山、赵全营、杨镇、北小营、李遂镇、北务镇、北石槽镇再生水厂和南彩彩俸小区、箭杆河、临空国际再生水厂,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
  (二)配套管线建设。建设污水管线177.6公里。其中,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10公里,马坡、牛栏山等8个再生水厂建设配套管线167.6公里。建设配套再生水回用管线136.3公里。其中,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线59公里,马坡、牛栏山等8个再生水厂管线77.3公里。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6月前,建成顺义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日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300吨(远期日处理能力600吨)。
  (四)河流考核断面治理。2013年,编制完成潮白河、温榆河、小中河、金鸡河4个市级考核断面涉及的206处入河排污口治理方案。按照考核断面治理方案,2014年到2016年分三批完成治理任务。属地负责入河排污口治理,公共管网覆盖区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五)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198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14年到2016年分三批完成,对设施运行情况及出水水质实行全天候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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