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标志的核发办法
环保标志是汽车排气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凭证。环保标志设
绿标志和黄标志两类,绿标志暂设国I标志、国口标志和国川标志三种,黄标志只设一种。环保标志具体核发办法如下:
1.下列汽车核发黄标志:
( 1 ) 2 0 0 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 2 ) 2 0 0 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 3 ) 2 0 0 1年9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 4 ) 2 0 0 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2.下列汽车核发国I标志:
(1)2000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一类轻型汽车;
(2)2001年10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汽车;
(3)2001年9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2003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3.下列汽车核发国H标志:
2 0 0 5年7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下列汽车核发国皿标志:
200年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和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使用或LPG 的单燃料城市公共交通汽车。
5.对于核发环保标志种类有异议的车辆,可以到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指定的鉴别机构申请技术鉴别。
环保标志申领流程图
A .新登记注册汽车.在2010年3月31日内未到定期检验
期限的国川标准、国□标准和国I
标准(汽油车)的汽车
. ______________ z_____________ 丿
出示以下证件待核对:
①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注:车主是个人的提交
身份证、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②机动车行驶证③办理人身份证
工作人员资料核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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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和转籍登记的汽车
.在2010年3月31日内已到定期检
验期限的汽车
.在2010年3月31日内未到定期检
验期限的国I标准(柴油车)和国
I标准以下的高排放汽车
按照东莞市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
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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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以下证件待核对:
①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注:车主是个人的提交
身份证、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办理人身份证
④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
工作人员资料核对登记
标志打印
车辆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技术鉴别
汽车绿环保标志在在用汽车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在某阶段国家排放标准实施前上牌的汽车,事实上已经达到该阶段排放标准,如果按照《关于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的通告》(东环函〔〕号)规定的办法核发环保标志,则会出现所核发的标志种类与车辆实际达到的排放标准不相符合。例如:一辆符合国I标准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如果在年月日前已经上牌,就会出现核发黄标志的情况。如果遇到上述情
况,可以根据《关于实施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的通告》(东环函〔〕号)第七点的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申请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同一辆汽车只可以申请进行一次技术鉴别。
技术鉴别机构名单、鉴别点地址及东莞市万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城区金牛路号,:。
东莞市寮步汽车城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寮步东区大道国际汽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