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用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3.09.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爱国卫生
正文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用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的通告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我市于2011年11月对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发放,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黄标车、无标车主城区禁行制度。现就当前机动车环保标志换发和补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发、补发范围
  (一)2012年1月1日起新购置并注册登记的汽车可到兰州市车辆管理所申领环保标志。
  (二)2012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年检年审有效期内的,可在公布的8个检测核发点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三)超过年检年审的机动车,在年检时同步检测核发环保标志。
  二、申领环保标志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供现场采集车辆信息。
  (二)外地登记注册的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的,需提供机动车注册地环保部门的委托检验证明。
  三、环保标志核发程序
  (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二)环保标志办理人员录入新车信息。
  (三)对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绿标志)。环保标志背面应打印标志编号、车牌号、排放标准、有效期。
  四、标准有效期
  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
  五、环保标志的核发补发时间
  环保标志的核发补发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前。2013年10月20日之后,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与车辆年检年审时间同步。
  六、相关收费规定
  本次机动车环保标志补发和核发均不收取费用。七、环保标志核发地址
  (一)兰州市红柳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址城关区车管所,8340222。
  (二)省外运汽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115号,8496061。
  (三)兰州市机动车辆检测站,地址兰州市西固区东路6号(深沟桥),7303930。
  (四)兰州军鼎机动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8374499。
  (五)兰州城投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环形东路312号(污水厂),7318733。
  (六)兰州鑫兴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满城村肆社,6818186。
汽车绿环保标志
  (七)兰州宝福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乡王官营111号,2881189。
  (八)甘肃众诚机动车检测站,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南坡坪,7783993。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