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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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延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石寿,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伍云亮,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黄杰,*,1985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
被告:梧州市全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永安路88号第1-1幢一层16号商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0MA5KFYK659。
法定代表人:李翀。
广西汽车网被告:李翀,*,1998年12月29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
被告:廖海全,*,1992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
被告:邓媛婷,*,199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
被告:李盛清,*,1971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
第三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
法定代表人:曾祥新。
案由:追偿权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11月8日
待裁事项:原告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65元,由原告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莫寿孟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韦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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