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30
∙【字 号】赣市府办字[20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1.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赣州汽车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1〕22号)
章贡区、赣县、上犹县、南康市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蓝 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谢赣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许志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坤 市委610办副主任
宁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小 市信访局督查专员
危跃俊 市国安局副局长
金家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崔高翔 市编委办副主任
邹 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得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启勇 市物价局调研员
王存彬 市城管局副调研员
邓育成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雷继红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远昌 市运管处处长
陈晓春 市质监局副局长
邓龙炳 市地税局副局长
涂光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 恳 赣州铁路公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郭远昌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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