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女车主因坐奔驰车顶哭诉维权成为网络热点。该车主13日表示,已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递交资料,配合调查,继续维权。奔驰方面表示,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目前的最新情况是,西安的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这家4s店立案调查,并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其实,此事并不复杂。具体过程是,一名消费者刚买了新车,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我们先来释疑一下什么是“汽车三包政策”,简单说就是汽车企业对所销售车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虽然有包换和包退的规定,但前提得是达到相应的修理次数和修理时间,比如退车就有一个前提是,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方可退车。
  这样看起来,在西安奔驰事件中这家4s店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的回应好像没有问题,但实际并非如此。三包政策实际上着眼于的是购车后一段时间内的产品质量问题,说白了是购车后期的一个产品质量托底工作。其唯一的前提就是在购车时,产品本身是没问题的,
是合格的,也只有如此,才谈得上之后的“三包”。
  此事件中,女消费者刚提车就漏油,这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就是说,产品本身就是不合格的,还谈不上进入包修的阶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消费者要求退款或者换车的诉求,是完全正当且正义的,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但4s店却拿着“汽车三包政策”来给消费者添堵,并造成了“消费者无奈坐车盖撒泼维权”的尴尬情境。把“汽车三包政策”当成金牌令箭,侵犯消费者正当合理的权益,是在主观层面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
西安汽车网  其实,无论是这次的西安奔驰事件,还是前几天的图片版权之争,都有着共同的现实启示,那就是法律不该成为作恶人的保护伞。进一步说,法律应该一步步挤掉现存的空白和漏洞,加强惩戒力度,为消费者的维权机制保驾护航。不给无良商家自我发挥的机会,让所谓的“店大欺客”没有生存的土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筑一个铜墙铁壁的世界。
  无独有偶,近日河南郑州的王女士通过媒体曝光,称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花40万买的奔驰,提车不到24小时,行驶中方向盘助力系统突然失效。王女士要求退换,4S店称在反馈处理。其实,类似事件经常在现实中上演,去各种4s店门口维权的标语更是数不胜数。对
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汗颜,在追求法律更加严谨细化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追求监督管理层面的深入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