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3.汽车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或货物;
4.载客汽车: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5.载货汽车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6.专项作业车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汽车,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
7.挂车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用于:载运货物;特殊用途。
8.全挂车:牵引杆挂车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一轴可转向;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垂直力。
9.半挂车 :除全挂车以外的其他挂车。
10.轮式专用机械车 :轮式自行机械车是指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20km/h 的轮式工程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但不包括叉车。
11.特型机动车:轴荷及总质量超限的工程用专项作业车和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大型不可解体物品的机动车。
12.载客汽车: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小型--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13.公路客运:专门从事公路旅客运输的机动车。
14.公共交通:或称公共运输,泛指所有收费提供交通服务的运输方式,也有极少数免费服务。广义而言,公共运输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方式;狭义的公共交通是指城市定线运营的公共汽车及轨道交通、渡轮、索道等交通方式。公共交通(Public transport)分为大众运输(Mass transit)及共享交通运输(或称副大众运输、准大众运输;en:Paratransit)。但在多数场合中,公共交通同义于大众运输。
市区内为大众提供快速运输的公共交通亦称作"快速运输系统"(台湾地区术语)或"集体运输系统"(香港地区术语)。 公共交通系统由通路、交通工具、站点设施等物理要素构成。
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子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①常规公共交通方式。主要是公共汽车、公共电车以及老式的有轨电车。
②快速轨道交通方式。包括轻轨交通,地下铁道,单轨跨座式或悬挂式交通系统。
③市郊铁路。即利用铁路干线开通市郊铁路列车。
④公共交通场站。如公共电汽车的首未站、中途站、保养场,地下铁路车站和调车场等。公共交通规划与运营管理子系统包括:
(1)公交线网规划与站点选址;(2)公交票制、票价与票务管理;(3)公交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监督;(4)公交日常营运调度;(5)公交车辆保养与维护。
15.出租客运: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将乘客运载至其指定地点的机动车。出租汽车的车型主要是轿车,也有普通客车、旅游客车和客货两用车。车上有专门的标记和“出租”字样,以便识别。出租汽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的营运特点是:①租乘手续简便,可以在路上招呼上车,或在营业点乘车,也可以电话要车或预约订车;②在道路条件和交通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为乘客提供“门到门”的全程服务,乘客可任意选择行车路线,也可以要求中途停车;③除载客外,还可以为乘客载运随身携带的行李或货物;④租用方式有包车与合乘车两种;⑤收费方式有计程与计时两种。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16.旅游客运:专门运载游客的机动车。
17.载货汽车:重型--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中型--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轻型--车长
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微型--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18.低速货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19.专项作业车:专项作业车的规格术语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20.普通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21.厢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22.仓栅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仓笼式或栅栏式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23.大货车新车报价封闭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的载货汽车。
24.罐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罐体的载货汽车。
25.平板货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载货汽车。
26.集装箱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或者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载货汽车。
27.自卸货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28.特殊结构货车: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专门运输特定物品的载货汽车。如:运输小轿车的双层结构载货汽车、运输活禽畜的多层结构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
29.半挂牵引车:不具有载货结构,专门用于牵引半挂车的载货汽车。
30.全挂牵引车:不具有载货结构,专门用于牵引全挂车的载货汽车。
31.客运站: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场所。客运站划分为一级车站,二级车站,三级车站,四级车站,五级车站,简易车站和招呼站。
32.客流:指旅客的流时,流向,流量.客流可分为进站客流和出站客流。
33.车流:指客运车辆的流时,流向,流量.车流分为发送车流,到达车流和过站车流。
34. “三不进站”: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35. “五不出站”: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36.黑车:即是指没有在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经营的任何车辆。
37.货运站:汽车货运站有时也称为汽车站或汽车场,其主要任务是安全、方便、及时地完成货物运输生产任务。货运站的布局除了生产、生活用房之外,主要是停车场的设置。
38.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
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87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39.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40.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41.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42.车辆大修,是新车或经过大修后的车辆,在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经过检测诊断
和技术鉴定,用修理或更换车辆任何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的完好技术状况,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恢复性修理;总成大修,是车辆的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或时间)后,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恢复性修理;车辆小修,是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作业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
43.搬运装卸: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包括将搬运装卸费计入产品、商品、工程成本或运费结算等)的营业性搬运装卸活动。
4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活动。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业务。
45.班车客运: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
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46.包车客运: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47.旅游客运: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48.客运班线: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49.物流: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50.物流中心:从事物流活动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a)主要面向社会服务; b)物流功能健全; c)完善的信息网络; d)辐射范围大; e)少品种、大批量; f)存储、吞吐能力强;g)物流业务统一经营、管理。
51.运量:运量是一定时期内运送旅客或货物的数量。是运输业最基本的指标。分为客运量和货运量两种。客运量以人次表示,它既取决于旅客人数或出行次数,又同人口数量、结构及其生活水平密切相关。货运量以吨表示,主要由产品产量及其商品率、生产企业地域组合以及进口商品数量等因素决定,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工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结构与特征。机车车辆运量通过总重量表示,它是机车车辆轴重及其通过次数的乘积,是反映轴重,速度,行车密度的一项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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