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现将路局《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安监函[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车站结合实际,作要求如下:
1、结合车站当前开展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要将这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迅速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教训,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2、要深刻吸取去年胶济线“4.28”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忧意识,引导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劝阻两违。
3、要认清当前安全严肃形势,牢牢把握劳动安全、调车、施工等安全重点关键,针对季节性变化对安全工作带来的阻碍,做到预防在先,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措施抓早抓实,确保车站运输安全稳固。
附件: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上海铁路局北郊站
哈尔滨汽车违章查询网                        2009年5月4日
附件:
急件
                           
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安监函〔2018〕9号
局内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电化局上海维管段:
  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了一起震动中外的专门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严峻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时隔一年,我们整理了近年来因营业线施工组织治理不善、违章蛮干或无打算施工、检修作业及应急处置不当等缘故导致的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期望各单位结合深入贯彻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1号令》,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施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
天窗修”制度,坚决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确保全局运输安全稳固。
  附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一、芜湖车务段“2.1”车辆损害责任铁路交通一样B类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8年2月1日18时08分,11183次列车打算进宣杭线十字铺站3道待避,因大雪阻碍,进路上的9/11号道岔无表示,该站副站长即带领3名车站人员到现场除雪。18时35分,在返回途中,该站副站长临时决定对17#道岔进行清扫。18时59分,一名作业人员由于下道不及,被通过的1582次列车当场撞死。
(二)缘故分析
1.现场违章作业。现场除雪有关人员在已知1582次列车邻站通过的情形下,仍上道除雪,置差不多规章制度于不顾,违章蛮干,是造成事故的要紧缘故。
2.安全关键失控。车站值班员在1582次邻站报开情形下,盲目同意现场扫雪要求,且在列车接近、两次呼叫现场无应答的情形下,未采取果断应急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缘故。
3.应急组织不当。十字铺站对当日强降雪的恶劣天气,未按规定启动一级扫雪预案,该站站长未坚守岗位,扫雪组织指挥纷乱,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缘故。
4.安全治理薄弱。芜湖车务段扫雪及非正常情形下行车应急治理不善,卡控措施不实、不细,现场劳动安全操纵存在严峻疏漏,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缘故。
(三)事故定性定责
依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本起事故构成职工责任死亡一样B1铁路交通事故。
定芜湖车务段责任事故。
二、南京桥工段“12.1”车辆损害责任铁路交通一样B类事故
(一) 事故概况
2018年  12月1日8时50分,南京桥工段轨道车(2502-2504#),按打算去南京东站上行场进行吊卸水泥枕作业,到达南京东站337~369#道岔处临时停车,担当驻站联络职员作的一名轨道车司机下车,横越线路沿路肩步行去上行场信号楼。约9时14分,在绕行对应京沪上行线K1164+340路肩处的车辆待检房,因违章上道躯体侵限,被通过的T776次撞出线路,当场死亡。
(二)缘故分析
 1.差不多制度不执行。当班驻站联络员步行去上行场信号楼沿路肩行径途中,在遇到前进方向有障碍物时,不执行“在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规章制度,盲目违章上道行走线路。
2.安全预想不完全。轨道车工班在作业前尽管进行了安全预想,但对一人上道横越线路行走、且行走路径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充分考虑、预想提示,单岗作业安全预想缺乏针对性
、有效性,现场作业过程各关键环节未得到严格操纵。
3.日常监督检查不力。南京桥工段日常安全治理不深入,差不多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制定的安全治理制度严峻不落实,对时期性安全关键性工作抓得不细、不实,专门是对分散、单岗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不力,长期存在的惯性违章未能及时发觉、得到整治,现场作业安全失管失控。
4.结合部治理失控。事故发生处所,在生产用房阻断路肩,作业人员行走通道不畅的情形下,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单位也未采取有效安全卡控措施。反映出站区劳动安全大联控,在部分作业单位、车间和班组未能做到全员参与,作业班组内部的小联控也未能专门好开展。站区劳动安全自控、互控、他控和结合部治理的有效机制形同虚设,导致现场作业安全失控。
(三)事故定性定责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本起事故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一样B1事故。
定南京桥工段责任事故。
三、上海工务段“12.16”车辆损害责任铁路交通一样B类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8年 16日1时10分至4时30分,上海工务段在沪昆线松江至石湖荡间下行线K56+500至K61+000处利用P95大修列车进行更换混凝土枕封锁施工。线二工班一名职工带4名劳务工负责龙门口钢轨切割及电容枕的插入作业,3时43分左右,当施工至K59+720处切割龙口邻近时,该职工由南向北钻越大修列车去两线间取快速夹具时躯体侵限,被上行线通过的K528次列车撞击,当场死亡。
(二)缘故分析
  1.职工自身安全意识淡漠。该职工在配合P95大修列车作业中,违反“在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等差不多规章制度,在邻线列车通过时盲目钻越线路,侵入限界,是发生事故的直截了当缘故。
2.差不多防护制度不落实。一是在环境嘈杂的大修列车车档内作业,且存在邻线车辆、切割机具等损害可能的环境中作业,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分散作业点的安全防护失效。对龙门作业未安排专职防护人员,也未建立与现场防护员间安全联控方法。三是施工负责人没有认真安排施工防护,施工前没有执行路局施工“二图一表”的规定,对现场防护员站位布置不当,造成防护盲区。是发生事故的重要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