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334—77
Motor vehicles—Durability running—Test method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汽车(矿用自卸汽车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2545 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2548 汽车速度表、里程表检验校正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JB 3743 汽车发动机性能 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汽车耐久性
指汽车在规定的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达到某种技术或经济指标极限时,完
成功能的能力。
3.2 汽车耐久度
指汽车在规定的使用和维修条件下,能够达到预定的初次大修里程而又不
发生耐久性损坏的概率。
3.3 汽车耐久性损坏
指汽车构件的疲劳损坏已变得异常频繁;磨损超过限值;材料锈蚀老化;
汽车主要技术性能下降,超过规定限值;维修费用不断增长,已达到继续使用
时经济上不合理或安全不能保证的程度。其结果是更换主要总成或大修汽车。
4 试验条件
按GB/T 12678的规定。
5 试验车辆
5.1 用于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的汽车数量按表2确定。
5.2 本试验可用汽车使用试验、常规可靠性试验的同一组汽车。
5.3 整车、各总成及零部件的制造装配调整质量应符合该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6 试验项目及方法
6.1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表1进行。
6.2 验收试验汽车
6.2.1 应按GB/T 12534中第4章之规定,调整内容须纳入故障统计。
6.3 磨合行驶
6.3.1 汽车磨合行驶里程及规范应按该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出现故障须
纳入故障统计。
6.3.2 在汽车磨合行驶最后1000 km时测量机油消耗量。
6.4 发动机性能初试
按JB 3743中8.4之规定仅测量总功率。
注:在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中,如果发动机大修,则在发动机大修前、后,
均要按上述的规定各测量一次总功率。
6.5 汽车主要零件的初次精密测量
6.5.1 分解汽车后,拆检各总成、零部件,详细记录拆检情况。
6.5.2 精密测量的零件及其测量项目按GB/T 12678中6.5.2表2进行。
6.5.3 测量精度可根据零件的制造精度来确定,用磨、拉、铰加工的零件,
测量精确到0.002mm,高精度零件及为了保证较高配合精度而分组选配的零件,
外径测量精确到0.002mm,内径测量精确到0.005mm。对同一零件几次测量的
量具精度、测量条件、方法及部位应该一致。
6.5.4 在保养或排除故障需要换件时,按本标准6.5.2之规定对原件和配件
进行精密测量,并作记录。
6.5.5 本标准6.5.2所规定测量项目,如果在总成、零部件装配前进行过精
密测量,并记有数据,则在试验中可以不做初次精密测量,以装配前测量的数
据作为初测数据。
6.6 装复汽车后的300 km磨合行驶
汽车为满载状况,行驶车速,停车检查次数,各总成热状态应符合该车使
用说明书的规定。检查汽车各总成工作性能、工作声音和工作温度,尤其是转向、
制动、各类仪表和灯光的工作性能。
6.7 限定条件下平均使用燃料消耗量测试和里程表校正
6.7.1 按GB/T 12545中第8章规定的限定条件下的平均使用燃料消耗量试
验方法进行测试。
6.7.2 按GB/T 12548测量里程表校正系数。
6.7.3 在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中,每50000 km测量一次限定条件下的平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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