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轮胎独家代理合同协议
1. 引言
轮胎价格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共同开展汽车轮胎的独家代理业务,以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2. 代理范围
2.1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商,负责销售、推广和市场营销乙方生产的汽车轮胎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2 甲方将全力以赴推广和销售乙方的产品,并尽最大努力维护乙方品牌在市场上的声誉。
2.3 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并积极履行其作为代理商应尽的义务。
3. 产品定价和结算方式
3.1 乙方将根据产品成本、市场需求以及竞争情况,制定适当的产品定价。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
3.2 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时,应遵守乙方规定的价格,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私自改变产品价格。
3.3 结算方式以月结为基准,甲方应在每月指定的结算日期前,将销售额报送给乙方,并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3.4 结算时,甲方需提供详细的销售明细和相关票据,以便乙方审核。如有发现虚假销售行为,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4. 销售目标和义务
4.1 乙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双方商定的销售目标,向甲方提供充足的产品供应。
4.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并尽力实现双方商定的销售目标。
4.3 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时,应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进行损
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4.4 如甲方未能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乙方有权调整代理关系或解除本协议。
5. 品牌宣传和市场支持
5.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乙方品牌的宣传资料和市场支持,以帮助甲方进行有效的销售推广活动。
5.2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时,应遵守乙方的宣传政策和品牌形象,并不得随意修改和使用其他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资料。
5.3 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可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提供定制化宣传资料和市场支持。
6.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有关商业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6.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的五年。
7. 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
7.2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在有效期届满前续签。
7.3 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8.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争议解决均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