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东风商用车
协议号:东风有商销[2013]转供商字第号
甲方: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3年月日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签订本协议,协议就乙方销售东风牌系列商用车产品的相关商务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授权销售商品及销售对象
甲方授权乙方为改装企业唯一东风商用车底盘供应商,销售甲方商用车公司市场销售总部经销的东风系列商品(详见附件1)。
第二条转供销售目标
1.甲方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改装企业中,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乙方同意根据双方签订的年度目标,匹配季度销售进度,具体的季度销售指标详见附件2:《2013年转供季度销量目标》;
2.乙方同意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建立相匹配网点、专职团队,具体约定详见附件3:《转供销售团队匹配表》,乙方对此同意并予以接受。
第三条转供营销商务
详见2013年转供商务支持方案。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允许并认可甲方对其月度、年度销售目标达成、销售行为进行管理、评价及考核,具体参照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制定的《东风商用车转供经销商发展管理办法》;
2.甲方在乙方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能达成约定转供目标,或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调整乙方转供的改装企业、转供销售目标,直至解除本协议;
东风汽车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对应改装企业和商品销售组织活动;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以上第一条销售对象内的正常经营秩序;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转供营销团队的业务知识培训及能力提升工作。
6.甲方在乙方未达成转供改装企业月度销售目标,或未按约定要求匹配相关资源的情况下,有权取消其转供资格,发展其他转供经销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约定的销售运营过程要素达标的情况下,有权获得转供营销商务奖励;
2.乙方在达成转供规划目标并按约定要求匹配相关资源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涉改装企业引入其他转供经销商;
3.乙方有权对违规销售的转供车辆进行举报,并要求甲方实施处罚;
4.乙方有义务配备与转供销售目标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销售能力达标的专职团队:
4.1乙方专职团队中至少配备名经甲方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销售人员;
4.2乙方专职团队成员不得兼职其他品系的专职营销团队岗位;
5.乙方有义务在授权销售对象内,按甲方营销的要求和频次开展推广活动;
第六条协议终止条件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商务奖励,直至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营销资源(网点、团队人员、有形市场等)匹配目标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以上未完成季度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引入其他转供经销商,直至终止本协议。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协议的。
第七条本协议经加盖各自的合同印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协议未作约定但甲方拟定的商务支持计划及相关管理细则有规定的,应视同为协议的约定并予以执行。
本协议作为《2013年度东风商用车商务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形成诉讼的,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本协议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13年 01月 01日 2013 年 01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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