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
1)事故经过
1999619日,山东省某县成品油经营点发生一起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35万元,教训极为深刻。
69日下午1830分,承包经营者宋某提取1车(10000L90号汽油,在保管监督员不在和未对卸油罐进行计量的情况下,宋某擅自将油罐卸油口铁锁撬开,进行卸油,卸油期间,也没有安排人员监视。卸油开始后,宋某就陪着司机到营业室吃西瓜。1850分左右,宋某到院内油罐口查看,发现油从油罐中溢出,就连忙让司机张某关闭了油罐车阀门,同时让雇佣的王某赶紧回收溢油。王某在回收溢油时,用铁桶、塑料盆等器皿回收,造成器具碰撞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气爆炸,使汽油燃烧。1910分消防队投入灭火和抢救烧伤人员的工作,半个小时后。大火被扑灭,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
    这次事故使王某当场烧死,宋某与其爱人1周后死亡,孙女和王某的外甥在1个月后的中先后死亡。溢出油品1466L,直接经济损失16.35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
当事人宋某违反公司规定,在保管监督人不在的情况下,自行撬开油罐卸油口铁锁进行卸油,致使卸油失去监督保障;
宋某违反卸油操作规程,卸油前未经计量确定罐内空容量;
卸油时没有监卸人员在场,以致造成油罐溢油;
人员安全素质差,王某未经过岗前培训,缺乏安全意识;
溢油后采用措施不当,在回收溢油时使用铁桶等易产生碰撞火花的器皿,严重违反了加油站管理制度;
违反劳动纪律,随意容留年幼儿童在经营点火灾危险区域内逗留、玩耍,以致造成无辜儿童被烧后死亡。
3)事故防范措施
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落实到实处。
加油站静电事故
1999519195分,一北京吉普121客货车到加油站加油,当加油员给该车油箱加满后,车主为凑足100元的油款,要求将剩余的70号汽油用加油直接注入容量25㎏的塑料桶内,塑料桶就在吉普车旁边。当油品注到塑料桶2/3时,由于产生静电,的一声,燃起大火,大火将塑料桶烧毁,满地的火源,又把吉普车燃着,此时一位加油员拨打110报警。同时,另一位加油员开始操纵35㎏干粉灭火机灭火,但由于对灭火机性能掌握不熟练,未能灭火。当吉普车被全部烧着后又把5m高的雨蓬引燃,39.6m2铝塑封檐板,5.6m2的雨棚镀锌钢柱板、两台电脑加油机、雨蓬灯和部分线路、12m2铝合金开票收款厅、135㎏干粉灭火机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309万元。
因为目前使用比较广泛的塑料桶大多是用聚苯乙烯、聚氯乙稀和聚乙烯制成的,这些材料的电阻率大,绝缘性能好,在与汽油强烈摩擦后极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因此,决不能用塑料桶装汽油。
事后认定的原因是:
1)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用加油直接向塑料桶容器内灌装汽油,静电引起爆燃。
2)岗位职工不会使用干粉灭火机,延误了扑灭初起火灾的最佳时间。
3)安全管理不严,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
加油站起火,静电是杀手
汽车油箱容量
事故经过
2004年1月,一摩托车驾驶员到加油站加油,把车停在计量机旁边,关闭发动机,用发动机钥匙打开油箱盖等着加油。站在附近的加油站工作人员看到有加油的客人,就迎了上来,将合成树脂材料的油箱盖放在旁边的水泥防护台上,没戴手套,直接用手握住喷手柄,把喷口接近摩托油箱的加油口,开始加油的时候,突然从油箱加油口处冒出火苗。
  调查分析
  计量机情况 起火时,从计量机到摩托车加的量在计量机上显示为1.5升,当日,截止到发
生火灾,该台计量机已输出汽油221升。
  计量机加油管线的静电导通状况 测量加油喷嘴的最前端到计量机机体之间接地线的绝缘电阻,发现转动加油和油管连接部“万向节”(在连接部能保证多方向转动并保持静电导通的部件)时,静电导通程度有所变化。另外,加油管与水泥隔离台接触部分因摩擦有破损,接地线部分断开。
  工作人员的服装 工作人员当时所穿服装,上衣(100%聚酯)、裤子(80%聚酯、20%人造纤维)。另外,衬衫(化纤)、短裤和内裤(棉)、袜子(混纺),鞋子是市场上普通的运动鞋,经测鞋底的绝缘电阻为1.4×1012欧姆。
  计量机和摩托车的接地电阻值 计量机的接地电阻为2.2欧姆;摩托车的支撑架在撑起状态时,油箱(从油箱上距地面最近的金属螺栓处测)到地面的绝缘电阻是30×103欧姆。
  模拟事故
  模拟事故目的是测定工作人员的服装、鞋子以及同样型号摩托车油箱的带电压,并进行放电实验;进行接地线断开的加油管的放电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