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
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书
甲方:(买方姓名)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________(品牌、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颜等)二手摩托车出售给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以昭明甲、乙双方权益,特此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货物描述及交付
1.1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二手摩托车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身颜、行驶里程、车况等信息,详见《车辆登记证书》。
1.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二手摩托车的全部购买价款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有权保留二手摩托车,附有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乙方应将二手摩托车的所有权在交付后立即过户到甲方名下。
1.3二手摩托车的交接: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二手摩托车交付给甲方,并在车辆登记证书、二手车交易使用税发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等资料上签字,保证车辆交付的国家法律手续及购车手续齐全,须在二手汽车小时内将相关手续交付甲方。
第二条 保证与承诺
2.1乙方在此承诺,所售二手摩托车是在车辆检修站检测过的,车辆的机械性能和耐久性均达到正常要求。在此保证没有隐瞒重要事实或隐患。
2.2乙方保证所售二手摩托车是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限制出售等产权纠纷的车辆,并且不侵犯其它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卖方原因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产生任何责任,乙方应负责赔偿。
2.3乙方保证二手摩托车的颜和车身序列号与车辆登记证书完全相符,车辆的发动机设备、车架设备、轮胎、刹车、灯、车窗等各项设备齐全、无损坏,保证二手摩托车表面没有隐蔽性的损坏、修补痕迹。
2.4甲方在购买车辆时应当注意看车前往维修、保养记录等,一旦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
时向卖家反映,长时间未解决问题应向有关权威部门申诉或委托检测机构确认质量问题,遵守国家对信息公示的规定,在维权过程中应配合交通部门、质量检测部门等的调查工作。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内所述时间及方式按照协议交付二手摩托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到乙方愿意按照协议履行交付义务。
3.2乙方触犯法律、协议中有关的保证或承诺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有关的赔偿责任。
3.3甲方未按照协议付款的,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利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能以此免除支付费用的义务。
第四条 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4.1本协议是双方均自愿签订的,双方均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各种条款和对自身权益的影响,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可靠,并知悉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具有完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和资格,双方同意本协议存续条件。
4.2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争议,均应以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4.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都应当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