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区域管理办法
(2012修订版)
为保证专营店在健康、有序的市场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维护专营店的根本利益,东风日产对专营店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区域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在《东风日产商务规定》第3.1条款进行了相关说明。为更详细说明东风日产区域管理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特制定东风日产区域管理办法。本办法作为商务规定的补充和说明,与商务规定有同等效力。
一、专营店销售区域定义
专营店的销售区域是指东风日产授权同意或通过销售部下发工联单中指定的区域。
新建店的销售区域在东风日产经销商支持部正式下发营业通知后三月内销售部下发正式工联单中指定。
专营店销售区域的变动,须由地区营销部书面提案,经营销总部(副)总部长审批后执行。若无销售区域变动报备,各专营店自动沿用历史辖区划分。
二、专营店销售区域管理要求
2.1 专营店应按照东风日产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和服务活动。
2.2 专营店销售场所必须经东风日产认可并备案,在二级网点、外拓展厅等地摆售
车辆均应向区域督导及地区营销部报备并获得同意。
2.3 复合辖区专营店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报所在区域大区督导并报地区营销部审核,
经同意后可在本辖区内申请的相应地点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2.4 东风日产有权将专营店的订单和交车等信息在其所属区域专营店中共享。
2.5 对于投诉双方专营店属同一地区营销部管辖的跨区销售、跨区摆卖投诉,须将
投诉相关材料及投诉工联单发送所属地区营销部营销支持科,同时抄送销售管
理科,由地区营销部营销支持科负责投诉处理。
对于投诉双方专营店分属不同地区营销部管辖的跨区销售、跨区摆卖投诉,须
将投诉相关材料及投诉工联单发送销售部销售管理科,同时抄送各自地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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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营销支持科,由销售管理科负责投诉处理。
三、区域销售管理要求
3.1 授权区域外销售的认定
3.1.1 严禁专营店授权区域外进行车辆销售等活动。
3.1.1.1专营店接受用户购车,但并不在专营店授权销售区域内上牌,视为
专营店授权区域外销售;
3.1.1.2同一集团或同一投资母体的专营店之间,没有经过E3S系统调拨
的车辆,视为授权区域外销售的车辆;
3.1.1.3东风日产每季度对专营店所售车辆上牌情况进行检核,如果授权区
域外销售数量超过当期交车数的10%,则首先对专营店给予警告
处理,同时东风日产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3.1.2 专营店授权区域外销售须经专营店所在区域督导、对方区域督导、所在区
域地区营销部、对方地区营销部同意。(以书面记录为准,含邮件)。
3.1.3 专营店在3.1.2项行为发生后,必须于交车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销售
管理科报送客户资料(客户资料至少包括车辆信息、车牌、车主信息及联
络方式)。
3.1.4大宗客户的交车涉及到授权区域外销售的车辆必须报备到销售管理科。
3.1.5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均视为授权区域外销售。跨区销售车辆责任认定,以
最终DMS系统交车的专营店为最终销售责任专营店;
东风日产nissan3.2 对于授权区域外销售的违约处理:
对于专营店扰乱区域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东风日产将有权要求专营店
给予20000元/辆的违约赔偿,车辆不计入专营店年度目标,并视情况分别给
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停止发车等一般性奖惩。
3.3 原则上授权区域外销售投诉报告可追溯的时间为3个月,以车辆在E3S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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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车日和上牌日两者中的较晚者起至东风日产收到投诉报告之日计算。超过追溯期限的销售行为,东风日产保留追究专营店授权区域外销售责任的权利。3.4 车辆上牌后三个月内同名过户到非本专营店销售区域,则按照授权区域外销售
处理。
3.5 经东风日产授权经营二手车业务的专营店,通过置换业务销售新车时如果涉及
授权区域外销售,必须先通报水平事业开发部二手车业务科,并经由专营店所在区域督导、对方区域督导同意、所在区域地区营销部、对方专营店所属地区营销部(以书面记录为准)方可,结果须报备销售部销售管理科及对方专营店。
3.6 专营店间车辆调拨需事先书面向督导、大区总监或首席代表申请,得到同意方
可执行,所调拨车辆必须全部录入E3S系统;未经销售部同意私自调拨车辆一律按授权区域外销售处理。调拨总量(调拨总量=调入量+调出量)不得超过当月销售目标量的20%,当专营店调拨数量超过当月销售目标量的20%时,应书面报备给销售计划科,待销售计划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拨,否则超出部分将按授权区域外销售处理。
3.7 专营店将车辆销售到同一集团或同一投资母体其他专营店辖区,必须通过E3S
系统调拨,否则按授权区域外销售处理;
3.8 其它授权区域外销售行为以东风日产的认定为准,东风日产有授权区域外销售
的最终判定权;
3.9 专营店跨区销售同时违反相关区域价格管理规定,除按照跨区销售相关要求进
行处罚外,按照相关区域价格管理办法进行叠加处罚;
3.10 如因专营店自身原因导致自身销售辖区被跨区销售,专营店必须先自行整改,
大区总监及督导有权利采用包括要求专营店提交整改报告、开放区域市场在内的整改措施,待专营店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总结评估报告后,再对跨区销售投诉进行立案处理;
3.11 授权区域外销售报备流程
如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碰到必须授权区域外销售情况,专营店需要向所在区域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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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所在区域地区营销部申请,在经得对方区域督导及对方地区营销部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具体流程如下:
备注:
(1) 授权区域外销售需要经过所在区域督导、地区营销部和对方区域督导、对方地区营销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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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后方可销售,无报备或事后报备均按跨区销售处理;
(2) 申请授权区域外销售工联单须发送给车辆上牌区域所有专营店及督导/总监及地区营销
部,并说明销售原因及车型;
(3) 报备工联单需说明销售的原因和申请授权区域外销售的经过(需督导书面同意或者邮件同
意记录)及需销售地区与车辆的信息。
3.12 授权区域外销售投诉流程
同一地区营销部内跨区销售投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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