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协议(合集15篇)
汽车买卖协议1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壹辆长城牌  红皮卡  车,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成交。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车使用性质 非营运车辆  ,随车交付证件(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五、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七、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有权转卖该车,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协议2
    出售方:(简称甲方)
    购车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车辆出售给乙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 年月日购买的 车冀 号(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 ),由乙方自愿以元价款购买,在签订本协议之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乙方付给甲方购车款的同时,甲方将该车辆的钥匙、行驶证,以及甲方购买该车辆即最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有关手续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签字生效之日起此车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自 年 月日之前所发生的.违章由甲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自交付接收车辆买卖价款,签字生效之日起,车辆补办任何手续、出现的损坏、修理费及以及任何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汽车买卖协议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 车架号:_____ ,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皮卡汽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协议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
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