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财务等违规⾏为,华晨集团及领导⼈被罚
⽂ | Autodealer综合
欢迎供稿 | Autodealer@163
4⽉20⽇晚间,⾦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合计处以5360万元,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显⽰,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华晨集团涉嫌以虚假申报⽂件骗取公开发⾏公司债券核准,华晨集团⾮公开发⾏公司债券披露的⽂件涉嫌虚假记载,华晨集团涉嫌银⾏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华晨集团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依据2005年《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责令华晨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原华晨集团董事长祁⽟民处以60万元,现华晨集团董事长阎秉哲处以20万元。
资料显⽰,华晨集团是辽宁省国资委控股的⼀家⼤型整车制造企业,主要营业收⼊是整车制造。华晨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华晨中国、申华控股、⾦杯汽车、新晨动⼒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
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华晨宝马汽车公司。当前,华晨集团旗下拥有中华、⾦杯、华颂三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2020年11⽉20⽇,沈阳市中级⼈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对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意味着华晨集团正式进⼊破产重整程序。不过,华晨集团重整只涉及本部⾃主品牌板块,合资品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不受影响。
1⽉27⽇,⾦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分别于1⽉26⽇收到沈阳市中级⼈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管理⼈申请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采⽤实质合并重整⽅式进⾏审理。3⽉3⽇,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适⽤实质合并重整⽅式进⾏审理,并指定华晨集团管理⼈担任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4⽉20⽇,在沈阳中院的主持下,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召开。
数据显⽰,2015年⾄2019年五年间华晨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后总亏损达到35亿元。半年报显⽰,2020年上半年华晨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后,净亏损3.4亿元。在被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华晨集团已是债台⾼筑,作为⼀家⽼牌的汽车⼚商,实在令⼈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