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讲义如下:
案例三 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前言
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02年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以计产业[2002]779号文批准立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首先编制完成了“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2002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并通过了环评大纲,根据国环评估纲[2002]255号文件,200211月,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工程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验收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安排,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具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5720—21日组织辽宁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
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通过后,于2005914—1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根据验收监测调查分析结果,编制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一)工程基本概况
1、建设性质
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属于中外合资的新建项目,合资期限为15年。
2、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
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由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金杯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在中国沈阳建设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宝马35系列轿车3万台。宝
马轿车生产主要依托金杯公司中华轿车工厂现有的生产厂房、场地及有关设备,用宝马的生产工艺和从宝马公司进口的车身冲压件、发动机部件及其他零部件在中华轿车工厂进行焊接、涂装、组装和调试,生产出合格的宝马轿车。宝马轿车与中华轿车共线生产,宝马轿车投产后,对中华轿车实行等量替代,中华轿车工厂调整为年产中华轿车7万辆,宝马轿车3万辆,合计仍为年产轿车10万辆。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5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098%,加上中华轿车工厂已发生的环保投资938万元,环保投资占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036%。环保投资具体情况见表1
3.项目建设地点及平面布设
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14号。东面是后山嘴子居民区,东南隔专用铁路是东北助剂总厂,西南隔公路与东北陶瓷城相望,北面为土坡,坡上为试车场和新车停车场。合资公司的销售和市场开发办公室设在北京。
()生产工艺及排污环节
进口冲压件、发动机零部件及其他配件在宝马华晨汽车有限公司经焊接、涂装总装等工序,生产宝马轿车。
1.焊装工序生产工艺及排污环节
焊装工序在车身车间内完成,主要任务是将进口的白车身的各类部件,用不同类型的焊机焊接成完整的白车身。焊装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见图1
2.涂装工序
涂装工序在中华轿车厂的涂装车间完成。涂装工序是宝马轿车生产全过程和污染最重的工序,既有废水排放,又有有机废气排放。涂装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见图2
3.塑料件涂装
该工序塑料件开箱取出,擦净表面的附着物及油污后进行喷漆、干燥及抛光。擦净后丙烷用燃烧方法进行处理。塑料件涂装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见图3
4.总装工序
该工序在总装车间内完成,由内饰线、地盘装配线、尾线、部件分装和检测、路试及淋浴检测等工序构成。总装工序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环节见图4.
()主要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来源于涂装车间和塑料喷涂车间。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配套治理措施施见表2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涂装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配套治理措见表3
宝马华晨公司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辆时,新鲜用水量3692m3d,其中生产用水2214 m3d,生活用水量1478 m3d;排水2887 m3d(不含蒸汽产生的水量),其中生产废水1592 m3d,生活污水1295 m3d。生产工艺循环冷却水情况见表4,生产工艺水量平衡情况见图5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焊接工序用来收集粉尘的灰尘收集筒;塑料件涂装工序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涂装工序所产生的漆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污泥。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方式见表5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空压站、冷冻站和通风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并于车间、机房门、窗、墙体采取隔音措施。
四、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批复及宝马华晨公司落实情况见表6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一)执行标准
1 废气执行标准
涂装车间、塑料喷涂车间及总装车间排放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三级标准(涂装车间5个高25m烟囱;塑料喷涂车间喷漆装置外排废气2个高20m排气筒和烘干装置外排废气4个高20m烟囱;总装车间1个高25m排气筒)
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新污染源三级标准。
2.废水执行标准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
(二)总量控制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对环评报告书的预审意见要求:该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外排总量分
别为:废水排放量2831taCOD 522kga、石油类055taS02154t/a;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0056ifa;镍004ta
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在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必须达到75%设计生产能力以上时,进入现场进行监测,当生产负荷<75%方能通知监测人员停止监测,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分为对涂装车间、塑料喷涂车间及总装车间的固定源监测和对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
1固定源排放监测
涂装车间、塑料喷涂车间及总装车间的固定源监测内容见表7
2.无组织排放监测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在焊接车间四周设4个监测点,监测点位根据监测时的风向适时调整,取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监测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见表8;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见图6
()废水监测
塑料喷涂车间所产生的废水经涂装车间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故生产废水在涂装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涂装车间排口、生活污水排口及厂区总排口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位,废水监测内容见表9。废水监测点位见图7
()噪声监测
在厂界北侧设三个监测点,厂界西侧分别设置2个噪声监测点位(厂区东为公路,南侧与华晨汽车中华轿车生产厂区相连,未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等效连续A声级昼夜各2次,连续两天。厂界噪声监测点位见表7.
七。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及方法检出限见表11
()现场监测仪器情况
现场监测仪器见表12
(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在验收监测过程中,该企业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合理的布设了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方法,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了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了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5)保证验收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6)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做到了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7)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测量数据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八、验收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天气情况
监测期间天气情况较好,满足验收监测对气象条件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的天气情况见表13.
(二)验收监测期间天气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情况正常,每天生产宝马轿车42(计划生产42辆/d),生产负荷达到100%,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废气监测监测结果
废气监测分为对涂装车间、塑料喷涂车间及总装车间的固定源监测和对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
1.固定源排放监测
(1)涂装车间涂装车间的废气燃烧后,分别经5根烟囱外排至大气。1*5*烟囱外排废气中烟尘、S02NO,、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最大浓度值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91881430104019、未检出、096mgm30090211.800080002、未检出、012kghS02NO:、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经排放浓度最大值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新污染源三级标准要求,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4一表18
(2)塑料喷涂车间塑料喷涂车间烘干装置烟囱的管径较小,原采样孔内径过小,应用3012H自动烟尘()测试仪及TH880Ⅵ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的配套烟均无法进入烟囱内部。而由于在烟囱底部没有保护风机的防护网,在正常生产期间,如果另外开监测孔,坠
落的铁皮将损坏风机,对生产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因此,本次验收监测没有对4个烘干装置烟囱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对该车间的2个喷漆装置的烟囱进行了监测。
6*7*烟囱外排废气中烟尘、SO:、NO广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次监测浓度最大值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9870051006619300960640778000044000601730086kgh
烟尘、S02NOx、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新污染源三级标准要求,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