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禄口街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统筹推进我街道治污攻坚各项工作,根据江宁区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9年禄口街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坚决打赢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人民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禄口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41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水质和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市定目标。实施7条劣V类水体整治工程,组织开展劣V类水体销号工作。
(二)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到市定目标。煤炭消费量削减完成市下达任务,万元GDP能耗达市定目标。万元GDP水耗低于32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市定目标。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70%。
(三)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长江干流及洲岛岸线、生态红线得到刚性保护,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1%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9%,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9%。
(四)环境安全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源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保护修复自然湿地。严格保护长江生态岸线、洲岛湿地、秦淮河流域沿岸湿地。推进长江岸线江宁段沿线湿地、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全街道修复湿地600亩,新建4个湿地保护小区。(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水务站、建设所(规划办)、国土所,各社区)
2.实施长江沿线绿化行动。推进沿江(含支流)、沿河生态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长江江宁段沿江绿化造林1500亩;实施长江干流岸线复绿项目。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滩地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水务站、建设所(规划办)、国土所,各社区)
3.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10个以上。(责任单位:环保所、经发办、农服中心,相关社区)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
4.整治锅炉污染。分批次、分行业实施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程。所有在用生物质锅炉实现颗粒物超低排放。(责任单位:环保所、企服中心、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经发办,各社区)
5.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推进铸造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砖瓦建材、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工段和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深度整治。(责任单位:环保所、企服中心、交管所,相关社区)
6.控制VOCs污染。对照市出台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巩固提升VOCs治理成效。对VOCs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治理绩效评估和监测监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要实施深度治理。(责任单位:环保所、企服中心,各社区)
完成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对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自动监控设备。(责任单位:环保所、三产办、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安监科,各社区)
7.专项治理工业炉窑。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关闭。推动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高于30mg/m3、200mg/m3、300mg/m3的排放限值进行改造。(责任单位:环保所、经发办、企服中心、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各社区)
8.升级车辆结构。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全覆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新增和更新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小型垃圾收集车须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责任单位:交管所、企服中心、环保所、经发办、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三产办、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财政所,禄口机场,各社区)
汽车改气好吗9.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查验;实现柴油货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污染控制装置查验、排放上线检测全覆盖。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交通、环保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I/M制度监管;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排气管口冒黑烟车辆治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车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责任单位:环保所、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各社区)
10.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限制使用、经济补偿等方式,按省要求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责任单位:交管所、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环保所、企服中心、三产办、财政所,各社区)
11.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扩大高污染非道路机械的禁止使用区域,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一及国一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机械排气不得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III类限值,不能有可见烟。(责任单位:环保所、交管所、水务站、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各社区)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环保所、交管所、农服中心、水务站、企服中心、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各社区)
扩大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域,增加禁用车辆种类,5月份实施。(责任单位:环保所、建设所、交管所、农服中心、水务站、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各社区)
督促推进企业对使用柴油的施工、作业机械实施清洁化改造,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有序淘汰老旧工程机械。(责任单位:建设所、交管所、水务站、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环保所、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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