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吸纳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与我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一年且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在职员工。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三)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四)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四、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机动车摇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提供);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四)劳动合同;
(五)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六)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七)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照片一张(需与上传系统照片一致);
(A)《诚信声明》(内部交流平台中下载);
(九)《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十)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五、办理流程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的申办:
1、员工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2、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对员工任职期间表现做出评定,择优推荐至人力资源进行复核,人力资源复核通过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人力资源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准备相关材料,并告知员工用户名及密码;
4、员工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相关网站进行个人资料填写,需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填写完毕后上传资料待审并将纸质材料交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负责员工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期间对员工上交的资料负有保管职责,并于办理完毕后尽快归还员工本人。
(二)工作居住证的年检:
1、每年4月1号系统自动更新所有“有效”状态的个人证件为“未年检”状态,此时,人力资源部应到相关部门为持证员工办理年检手续,
2、持证员工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年检手续,因职工个人原因造成年检延误、逾期等所产生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三)工作居住证的续签:
1、持证员工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45天向人力资源提出续签申请;
2、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3、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提供);
(2)劳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四)工作居住证的注销
持证员工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离职,公司将在其离职当月对其所持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进行注销。
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使用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附件: 1.《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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