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博士生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班(简称研究生班)在国家教育部的领导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的指导与支持下,已举办了五期。依据北京大学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签订的协议,已更名为“现代日本研究中心”,并于2005年10月起举办博士生研究班(简称博士生班),第一期博士生班已于2006年5月31日结束。第二期博士生班拟于2006年10月举办。现将第二期博士生班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目的
通过授课、讲座、讨论、赴日本访问考察等形式,使学员深入系统地了解和研究现代日本的经济、政治、法律及管理制度,并开展中国与日本及东亚的比较研究,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将听课、访日研修等与自己的研究课题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研究,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和独立研究能力。
二、教学安排与方式
(一)学制:原则上每期一年。
(本期从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
(二)课程设置:本班开设三门综合课程
(1)中日经济(经济体制、产业结构、产业政策、企业管理、金融、
财政、税务、证券等);
(2)中日行政、法律(现代化与政府科学决策、行政机构及其改革、
人事制度及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法制化、经济法、
行政法及其运用等);
(3)中国、日本与亚洲(日本现代化过程、日本的国际化、中国的改革与亚洲及东亚模式、中日关系与亚洲、中日文化比较等)。
(三)上述三门综合课程修满可获得6学分(选修课)。
(四)教学方式
第一学期(2006年10月—2006年11月)
由中日双方教授主讲,每周授课2—3次,日方教授讲课配中文翻译。本学期安排一次课堂讨论和一次学术讨论会。
第二学期(2007年3月—2007年5月)
2007年3月至4月,由中日双方教授主讲,每周一至周五授课,日方教授讲课配中文翻译。本学期安排二次课堂讨论和一次学术讨论会。
第一、二学期的主要课程有:中日政治经济文化比较、中国政府与行政、中国法制、中国企业管理、中国金融、财政与税收、世界经济、日中文化比较、日本政府与行政、日本现代化过程、日本法制、日本金融、财政、证券、日本国有企业民营化等。
2007年5月16日至5月30日,赴日本研修两周(参观日本企业、学校、文化设施、名胜古迹等),所需费用全部由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负担。
2007年5月31日,结业。
三、招生人数及条件:
本中心招收我校在学的04、05级四年制博士研究生,03、04级5年制直博生共20名,报名条件如下:
1.经济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法学院、光华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五个学院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2. 热心于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研究。
3.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日语或英语)。
4. 已经完成本专业要求的必修课程学习任务,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5. 遵守本班的有关规定,按时上课,保证上课时间,遵守课堂纪律。
四、招生办法:
(一)原则
公开招生、自愿报名,采用单位推荐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报名
申请人于2006年9月4日—15日,向现代日本研究中心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递交下列材料:
(1)《2006—2007年现代日本研究中心第二期博士班学员申请表》(见附件二)
(2)申请人研究计划(博士论文详细提纲)。(见附件三)
(3)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四)
(三)面试
2006年9月28—29日,面试(差额面试,择优录取)。
(四)结业
结业时,将由研究生院颁发“现代日本研究中心博士生班结业证书”。
五、报名地点
北京大学一院114室 现代日本研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曹老师 :6275-3505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2006年6月26日
: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电话: 6275-1352 (胡老师)
现代日本研究中心办公室:
电话:6275-3505(曹老师)
附件一
推荐单位与推荐名额
推荐单位名称 | 推荐名额 |
国际关系学院 经济学院 光华管理学院 法学院 政府管理学院 | 博士生6人 博士生6人 博士生6人 博士生6人 博士生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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