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2023年版
一、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每组样本需抽取样品数量如下表所示:
(一)生产领域抽样:
序号
产品名称
第1组数量
第2组数量
1
汽车用制动
器衬片
MhM2、N1、01、02类车辆使
用的盘式片
16片
16片
2
MhM2,Nk01、02类车辆使
用的鼓式片
16片
16片
3
M3、N2、N3、03、04类车辆使
用盘式片
16片
16片
4
M3、N2、N3、03、04类车辆使
用鼓式片
8片
8片
注:
1、采样时,一定要抽取包装箱(盒)上标有摩擦系数级别代号(如EE、FF)或设定摩擦系数值(如
MS+设定摩擦系数值、PS+设定摩擦系数值、PS+设定摩擦系数值"设定摩擦系数值2)的样品。
(二)流通领域抽样:
序号
产品名称
第1组数量
第2组数量
1
汽车用制动
MhM2,Nk01、02类车辆使
6片
2片
器衬片
用的盘式片
2
MhM2、NkOh02类车辆使
用的鼓式片
15片
5片
3
M3、N2、N3、03、04类车辆使
用盘式片
6片
2片
4
M3、N2、N3、03、04类车辆使
用鼓式片
6片
2片
注:
1、采样时,一定要抽取包装箱(盒)上标有摩擦系数级别代号(如EE、FF)或设定摩擦系数值(如MS+设定摩擦系数值、PS+设定摩擦系数值、PS+设定摩擦系数值1/设定摩擦系数值2)的样品。
2、当M1、M2、NK01、02类车辆使用的盘式片样品尺寸无法取出标准中规定尺寸40mm*30mm的样块时,样品数量需增加1倍。
3、当M3、N2、N3、03、04类车辆使用盘式片样品尺寸无法取出标准中规定尺寸84mm*52mm的样块时,样品数量需增加1倍。
二、主要检验项目及检验项目属性划分
1、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帖、M2N1,O1,2类车辆使用的盘式衬片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强制性
非强制
重要项
较重
要项
次要项
1
有害
佛山汽车成分
限量
石棉含量
GB/T23263-2009
2
JC/T2268-2014
3
六价辂
JC/T2268-2014
4
JC/T2268-2014
5
JC/T2268-2014
6
摩擦性能
GB/T34007-2017
7
剪切强度a
GB/T22309-2008
注:a流通领域抽样的样品不做剪切强度项目。
2、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此、M2N1,O1,2类车辆使用的鼓式片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强制性
非强制
重要项
较重
要项
次要项
1
石棉含量
GB/T23263-2009
2
有害
JC/T2268-2014
3
成分
六价将
JC/T2268-2014
4
限量
JC/T2268-2014
5
JC/T2268-2014
6
摩擦性能
GB/T17469-2012
7
剪切强度a
GB/T22309-2008
注:a流通领域抽样的样品不做剪切强度项目。
3、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岫、N2N3、。3O1类车辆使用盘式片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强制性
非强制
重要项
较重
要项
次要项
1
有害
成分
限量
石棉含量
GB/T23263-2009
2
JC/T2268-2014
3
六价珞
JC/T2268-2014
4
JC/T2268-2014
5
JC/T2268-2014
6
摩擦性能
GB/T34007-2017
7
剪切强度a
GB/T22309-2008
注:a流通领域抽样的样品不做剪切强度项目。
4、汽车用制动器衬片-M3N2N3、。3Oi类车辆使用鼓式片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强制性
非强制
重要项
较重
要项
次要项
1
有害
成分
限量
石棉含量
GB/T23263-2009
2
JC/T2268-2014
3
六价将
JC/T2268-2014
4
JC/T2268-2014
5
JC/T2268-2014
6
摩擦性能
GB/T34007-2017
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三、判定规则
(一)依据标准
1、强制性标准:
GB5763-201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2、推荐性标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二)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取的样本所检项目未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
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优于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劣于或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如相应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当被检样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不包含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指标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作出说明;
当被检样品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标准时,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判定;
当被检样品标签标识中执行标准信息和产品类别信息不明或有误,影响检测和判定时,可根
据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结合产品特点等信息判断和选择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应在检验报告中作出相关说明;
按照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定。
检验中发现因样品失效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