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日期:2020年5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建设单位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Ermanno Ferrari联系人李杰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凤凰大道16号
(生产车间1号)
1353传真/528200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凤凰大道16号
(生产车间1号)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72照明灯具
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26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280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5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9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凤凰大道16号(生产车间1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52′35.54″,北纬23°05′54.4″,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如附图1所示。原项目占地面积约26500m2,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2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头灯及尾灯的生产,生产规模为:汽车头灯150万只/年、尾灯239.4万只/年,年产值约为62000万元。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历年环保手续详见下表。
表1-1 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历年环保手续一览表时间申报项目批文备注
2012年6
月环评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
山)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南环综
函[2012]114号)
/
2015年10
月验收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南环验函
[2015]99 号)
/
2017年9
月环评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
山)有限公司扩建年产汽车头灯150万只、尾灯90万只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南环综函[2017]235号)
详见附件
2
2019年1
月验收
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扩建年产汽车头灯150
万只、尾灯90万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9年1
月14日)
详见附件
3
现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求,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拟在厂址内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①因应产品性能要求,增加一条硬化喷涂线,对部分产品使用硬化喷涂替代硬化淋涂(因淋涂过程需要涂料持续淋下,对其流动性要求较高,需要按淋涂漆:稀释剂=1:8的比例加入稀释剂稀释;改为喷涂后,涂料使用空气加压喷出,对涂料流动性要求相对降低,因此硬化喷涂漆不需要额
外使用稀释剂调配,技改后可大大减少稀释剂使用量);②增加1台烫金设备,对部分产品进行热烫印加工,作为对现有真空镀铝工艺的补充和升级;③因汽车型号升级换代,在汽车头灯和尾灯总产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头灯和尾灯各型号的生产规模;并由于各型号的涂装面积不一致,在调整其各自生产比例后,减少了硬化涂装及防雾涂装的加工面积。本次技改不增加汽车头灯和尾灯的总产量,不增加涂装工序的喷涂面积和涂料使用量,并通过工艺的优化升级,减少了总VOCs的排放总量,从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在现厂址内进行,技改后项目总投资增加至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增加至152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头灯及尾灯的生产,生产规模为:汽车头灯150万只/年、尾灯239.4万只/年,年产值约为6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本次技改不增加油性漆及稀释剂用量,且技改后油性漆及稀释剂年用量少于10吨,属于“其他”类,按要求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南海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技
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后环评单位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考察了同类企业,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资
料,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马瑞利汽车照明系统(佛山)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凤凰大道16号(生产车间1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52′35.54″,北纬23°05′54.4″。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头灯及尾灯的生产,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技改前后的建设规模和生产规模变化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技改前后建设内容及规模
时期
类别
技改前技改后增减量总投资27500万元28000万元+500万元
年产值62000万元62000万元不变
占地面积26500m226500m2不变
员工人数319人319人不变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50万元52万元+2万元
生产规模汽车头灯150万只/年
尾灯239.4万只/年
汽车头灯150万只/年
尾灯239.4万只/年
产量不变
涂装加工面积硬化淋涂43322.841㎡/a10448㎡/a-32874.84㎡/a 硬化喷涂0㎡/a32857.5㎡/a32857.5㎡/a 防雾喷涂34118.142㎡/a24183㎡/a-9935.142㎡/a
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本项目技改前后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1-2 技改前后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组成
工程内容现有项目主要内容与现有项目依托关系
佛山汽车主体工程生产车间
一层,建筑面积16097.78m2,内部划分为硬化涂
装区(硬化淋涂)、防雾涂装区、尾灯装配区、
前灯装配区、真空镀铝区、单注塑区、多注
塑区、模具维护区等
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建
1条硬化喷涂线及1个
烫金区
储运工程
仓库
生产车间内设塑料粒子仓库、原材料与成品仓
库、配件存放区、半成品存放区各1个
依托现有项目辅料仓库厂区北侧设化学品仓库1个,面积约24㎡依托现有项目包材区生产车间内设包材区2个依托现有项目运输工程
厂外运输采用货车运输,厂内运输采用叉车、手
推车。
依托现有项目
辅助工程
办公区生产车间设主办公区1个,办公区2个依托现有项目实验室*生产车间南侧设实验室1个依托现有项目测量室*生产车间南侧设测量室1个依托现有项目样品间生产车间南侧设样品间1个依托现有项目供料系统区域生产车间西侧设供料系统区域1个依托现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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