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09
【字 号】佛府办函[2011]224号
【施行日期】2011.05.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佛山汽车(佛府办函[2011]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如下:
  组 长:周天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葛承书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国森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林进汉 禅城区政府政务务员
  冯政祥 南海区政府政务务员
  杜镜初 顺德区区委常委
  谢志强 高明区政府政务委员
  霍 平 三水区副区长
  张远航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骆健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麦昌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香秀杏 市经贸局副局长
  黄齐锋 市科技局副局长
  麦炎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顾耀辉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渠 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吕丹苗 市环保局副局长
  彭联生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吴欣乐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杜满权 市供电局副局长
  孙忠武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李 冬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何国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张远航兼任。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组成。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