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汽车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和内容:
1、企业级安全生产检查:
(1)综合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2、部门综合安全检查:
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查。
3、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按职责分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包括聘请专业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2次。
(1)售后部门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配电室、喷烤漆房等进行安全检查。
(2)行政部对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
(4)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每天一次。
4、安全检查表设计
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组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检查重点、设计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等,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5、隐患整改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四定”原则:定整改内容、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的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车间班组检查记录,每年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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