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复相钢
1 范围
部分规定了冷轧复相高强度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部分规定的钢板及钢带主要用于制造汽车结构件、加强件以及部分内外板,钢板及钢带的厚度为0.60mm~2.50mm。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复相钢 complex phase steel (CP)
钢的显微组织是铁素体或贝氏体基体上分布少量马氏体、残余奥氏体或珠光体。通过微合金元素细晶强化或析出强化。与同等抗拉强度的双相钢相比,具有较高的屈服强度和良好弯曲性能。
3 分类和代号
3.1 牌号命名方法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由冷轧英文“Cold Rolled”首字母“CR”、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值/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值、复相英文“Complex Phase”首字母“CP”组成。如:CR500/780CP
3.2 表面质量分类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类见表1。
表1
3.3 表面结构分类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分类见表2。
表2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如下信息: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部分编号;
c)  牌号;
d)  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  表面质量级别;
f)  表面结构;
g)  边缘状态;
h)  包装方式;
i)  重量;
j)  用途;
k)  其他特殊要求。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结构种类、边缘状态及包装等信息,则本部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和不平度精度、较高级表面、表面结构为麻面、切边状态,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参考值见附录A。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式由供方选择。
6.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退火后平整状态交货。
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或通常的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如需方要求不涂油供货,应在订货时协商。
注:对于需方要求的不涂油产品,可能产生锈蚀,也可能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表面易产生轻微划伤。
6.4 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汽车标志及名称
表3
6.5 焊接
用户应根据化学成分和强度级别确定合适的焊接工艺,必要时可咨询生产商。
6.6 表面质量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应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应有分层。
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如表4所述。
表4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6.7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结构见表5。如需方对粗糙度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表5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目视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7.4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的钢板或钢带组成。每批的重量应不大于30t,对于卷重大于30t的钢带,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7.5 钢板及钢带的复验执行GB/T 17505的规定。
8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可在订货时协商。
9 数值修约
本部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规定。
10 国内外牌号近似对照
本部分牌号与国外标准牌号的近似对照见附录B。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钢的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参考值见表A.1。
表A.1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国内外牌号近似对照本部分牌号与国外标准牌号的近似对照见表B.1。
表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