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越野拉力赛事活动
1.办赛场所、设施条件
应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相应要求,详见附录2.17.1。
2.器材条件
器材应符合相关标准对应要求,详见附录2.17.2。
3.人员要求
(1)参赛运动员:参赛前提交三个月内身体检查健康证明、意外伤害保险文件以及自愿参赛责任书;国际、全国性比赛车手资格:参赛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比赛执照相关要求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地方性赛事车手资格:报名的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有效B级以上比赛执照。
(2)赛事安全人员:应由具备一定比赛经验和技术资质者担任。
(3)裁判人员:由中汽摩联或地方汽摩协会根据《中汽摩联裁判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派。
(4)医务人员:持有紧急救护技能的医生或者护士资格证书。
(5)救援人员:赛事配备相应规模的救援队,救援队有独立法人资质。
(6)其他人员:赛事活动如涉及安保人员、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对上述人员的要求应在办赛
方案中加以规定。
4.赛事活动组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运营资质。
(2)获得赛事场地的使用权。
(3)配备与赛事规模相匹配的具有一定资质的救援团队。
越野汽车拉力赛(4)配备赛事所需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人员等。
(5)配备与赛事级别和规模相符的安保及医疗救护人员等。
(6)拥有保障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施、设备、器材、医疗、必要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及频率等条件。
(7)赛事公众责任保险应覆盖所有的赛事相关人员,包括观众。
5.赛事相关文件要求
赛事活动组织者应认真学习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发布的办赛指南中相关要求,并转化为方案落实。
(1)竞赛规程:竞赛类体育活动应执行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发布的竞赛规程,众体育赛事活动应及时发布相应竞赛规程。
(2)参赛指引:竞赛类体育活动应执行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发布的参赛指引,众体育赛事活动应及时发布相应参赛指引。
(3)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应包含赛事活动日程、地点、
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工作手册等信息,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4)赛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基于赛事特点,编制安全工作方案,方案宜包含场地风险源识别与控制、人流控制、天气、交通、消防、餐饮、住宿、医疗、熔断等要素。方案组织架构科学、责权明确、分工合理,且清晰可执行。
(5)赛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应符合GB/T-2963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编制、桌面推演、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实施8个步骤。
附录2.17.1 越野拉力赛事活动场地要求
附录2.17.2越野拉力赛事活动器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