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现如今电视娱乐节目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占用了严肃节目的播出时长;此外国内大部分电视台缺乏创新性,导致国内电视娱乐节目同质化的现象非常严重等。因此本文通过对当下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倾向做出分析,希望借此对规制电视娱乐节目方面提供建议。
二、我国电视节目发展概述
(一)我国电视节目发展现状1.娱乐节目数量增长快速随着互联网以及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想法日新月异,陈旧且循规蹈矩的电视节目已经不再受年轻人的热烈追捧。因此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调查数据显示,从2015年起,国内的各种综艺节目如百花齐放般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同时在这一年中所有的卫视综艺节目数量整体达到了119个。而在2016年,国内各档综艺节目数量相较于前年,更是翻了一番,总计410个电视娱乐节目包括各种综艺节目。并且从各个电视台娱乐节目的编排时间占比上来说,基本上要赶超电视剧的编排时间档。在2015年的电视娱乐节目主要倾向于做各种音乐类,语言类以及一些户外类型的娱乐综艺较为
受欢迎。其中语言类的节目包括《汉语桥》《朗诵者》;亲子类节目包括《爸爸去哪儿》;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等,这些优秀的电视娱乐综艺都深受各个年龄阶段的电视机前的观众的喜爱。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国电视娱乐节目数量呈爆发式增长。2.真人秀节目受追捧程度较高近年来在各种各样的综艺娱乐节目种类中,各路明星参与的真人秀节目是最受观众朋友的喜爱的。真人秀节目通过打造一定的故事场景,利用各种刺激好玩的小游戏串联起来,所制作的娱乐节目脚本。一般来说真人秀节目都会通过来两个方面来做整体衡量,分别是电视节目全国的收视指数和互联网热度。这两个的指数越高,代表这个电视娱乐节目越是受到广大观众喜爱[1]。以《奔跑吧兄弟》为例,该档节目是浙江卫视买下了韩国最热门且受欢迎的综艺之一《RunningMan》的版权的,通过邀请国内热门的一些的一些明星来做任务和小游戏的一档超高收视率的综艺节目。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奔跑吧兄弟》播出的五季电视收视率来说,达到了全网排名第一名,并且其在2015年第一季播出的时候成为当时收视率超高且互联网热度居高不下的一档综艺节目,在各个自媒体平台中关于其的一些文章、视频片段以及各种图片等的阅读量、点击率和转载量都是非常高的。由此可以看出在国内,类似于此的大型真人秀节目非常受欢迎。
(二)我国电视节目发展存在的问题1.节目过度娱乐随着电视娱乐节目的增多,我国电
视娱乐节目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了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很多节目过度娱乐的问题。现如今很多综艺制作团队为了提高节目的收视率和曝光率,不惜在节目中自造一些内容低俗的桥段来博取大众的眼球和舆论。同时很多电视节目制作团队越来越丢失制作节目最初的本心,造成娱乐至上、文化缺失、形式雷同的一些问题存在。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电视节目受众体对其忠诚度下降,更会导致节目质量在下降时低俗暴力的内容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因此对于内容低俗,娱乐化过度的电视综艺节目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内电视媒体的发展事业。2.市场同质化严重从当前国内电视娱乐节目的市场化角度来看,越来越多同类的节目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各档综艺或者同类型的娱乐节目互相模仿竞争,缺乏创新的眼光,随着时间的流逝几乎还是在原地徘徊,没有什么可比性。同时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同质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为,国内很少有团队自己创新制作的创新型娱乐节目,基本上都是在模仿国外热门的娱乐节目基础上稍微加一点变化,或者就是直接买下了国外热门综艺的版权,换汤不换药的进行制作,真正原创性的节目可以说少之又少[2]。例如亲子类节目包括《爸爸去哪儿》,以及大型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花儿与少年》《心动的信号》等大多都是在引进韩国综艺的基础上,内容稍稍加以修改制成的,虽然这些电视节目没有什么创新性,但是由于明星效应加上韩国原版综
艺的精良编排,使得这些节目的收视率还是非常高的。于是很多电视节目制作方也越来越多的去将国外的综艺节目改编成国内版本的。根据相关数据的不完全统计在2015年,国内热门综艺有90%都是在引进国外优秀娱乐节目的版权。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电视制作团队生搬硬套的将其他国家的电视节目套在国内的节目头上,小到游戏设定,大到场景布置都是的一模一样的,因此在这个方面,国内电视节目娱乐化问题还是非常严重的。3.节目低俗化严重针对电视娱乐节目所提出的低俗化现象来说,主要是指制作团队为了提高节目的收视率和曝光率,不惜在节目中自造一些内容低俗的桥段来博取大众的眼球和舆论。不仅如此,还会制造一些人为的搞笑噱头或者一些粗制滥造的边角料笑点来作为看点,同时一些团队还会利用明星或者主持人在录制节目过程中一些打情骂俏,或者卖弄相的画面来博取观众的喜欢。很多团队认为电视娱乐节目只有卖点看才能提高其在互联网的搜索热度,才能收获大量观众的点击率和收视率。还有的娱乐节目通过在制作内容的过程中,常常会透露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对于一些还未成年观众体来说,一些拜金主义和不正确的价值观如果长久播放给他们看,那么时间久了必定会受到影响。
三、电视娱乐节目行政规制的问题透视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基于目前电视娱乐节目规制的相关条例来看,还是非常不健全,同时国内在这一方面的法律也是非常缺乏的。现有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是主要管理电视娱乐节目的相关行政法规,但由于其性质只是一部行政法规,不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因此国内电视娱乐化问题层出不穷,这么长久以来都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3]。与此同时各种规范性的文件虽然越来越多,但是也造成了各种禁限令满天飞的混乱局面。并且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虽然对于电视娱乐节目的规制十分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规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律体系不健全、侵犯创作者和观众相关权益、评判标准模糊、规制程序不正当等问题的出现都使规制效果大打折扣。就目前已有的行政禁令和相关具有规范性的文件的文件而言,其所具备的法律效力微乎其微,而且很多文件上的规定还都处在浮于表面的程度,根本没有的落地实行,因此并没有达到一个理想的管理监督效果。而正是因为还没有一定完善法律法规条例存在,作为电视节目制作团队背后的管理团队来说,从本质上对节目制作进行有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二)规制程序不正当当前对于国内电视娱乐的规范条例还不是特别完善的情况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制定相应的一些文件规定的时候也存在比较多的瑕疵。例如在前几年重庆电视台有一档名为《第一次心动》的选秀节目,遭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叫停,而这档
大众自造节目被叫停背后的原因并不明确。但是在此次案例中一个比较大问题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一系列操作并没有按照正当程序进行操作,站在重庆电视台的角度上来说,其权利受到了剥夺。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叫停该节目的性质上来说,属于“责令停产停业”,这是一种电视总局责令停产停业在电视领域的表现。对于电视产业的这些从业人员来说,这种责令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对于产业的正常收益也是的具有的一定的负面影响。并且目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领域法律体系不健全,表现出法制建设不足、相关法律缺失以及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较低等问题,造成了电视娱乐节目无法可依的状况。从电视娱乐节目规制实践看,电视节目的立法工作应被提上日程,以推进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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