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协议书15篇
卖车协议书1
  年月日
  卖方买方
  单位或姓名:单位或姓名: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车牌照号发动机号底牌号
  厂牌型号注销日期车体颜
  一、卖方自愿将该车卖给买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成绩由卖方担任。
  二、经单方协商价格为¥:大写:元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车发生的无关事情及成绩由卖方担任。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当前与车发生的所有无关事情及成绩由买方担任。
  五、过户由方办理,方出示车证相符、合法正轨的车辆手续,所有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天。
  六、本协定一式两份,单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卖车协议书2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
  :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汽车直卖  品牌名称
  型号
  颜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基本配置
  甲方赠送项目
  单价(元)
  总价(元)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天津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付款时间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余款计元,大写:,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年月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