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济南汽车网【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4.20
∙【字 号】济政字〔2020〕23号
∙【施行日期】2020.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丰富优质商品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一)促进“济南造”优质产品消费。制定创新产品首购政策,搭建工业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促进产销衔接,提高产品产销率和本地配套率。结合实施十大千亿产业振兴计划,采用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强与企业战略合作,推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创新产品销售。开展“济南造、全球行”优质产品出海行动,依托龙头企业,打造防疫物资、农产品深加工和激光切割机等优势产品产业链。鼓励驻济医疗机构使用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新生物制剂和生物类似药,对纳入国家、省、市医保部门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按不
低于采购金额的50%向医疗机构预付采购周转金。策划包装口红、玫瑰、阿胶、小家电等50个“济南必买”城市礼品,鼓励在旅游集散中心及大型节庆、商务洽谈、对外交往等场合展销、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鼓励升级换代类产品消费。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在“五一”期间开展汽车展销活动,提振汽车消费市场。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二手车的,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减按0.5%征收增值税。建设服务半径3公里以内的电动出租车充电服务网络,新能源汽车入场充电除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困难,保障城乡有序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租赁房源。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扩大品牌品质国际产品供给。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吸引高端商业品牌集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发展流通新模式,完善消费生态体系
(三)加快布局新基建。加快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5G先导、4G优化,打造“双千兆精品宽带城市”,推进全光网络建设,构建高速、智慧、泛在、安全、绿的新一代信息网络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促进5G创新发展政策。全面推动5G网络规模化商用部署,年内建设1万个5G,加快5G融合应用和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万物互联、应用场景丰富的5G先锋城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大力发展新零售。推动传统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到家业务”“无接触配送”等新型服务,发展“云逛街”“云走秀”“宅消费”等云购物模式。创新办展模式,支持企业线上办展和参展,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实现线上推介、现场直播、线下送货,推动展览业实现早日复苏。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登记,支持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布局建设智能化、场景化、体验式门店,创新新零售业态发展。支持网络平台、电商企业与新媒体合作,开设实体体验店,开展快闪店促销,发展直播导购、达人直播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创新突破新领域。利用自贸试验区演出中介、独资培训、人才中介、港澳独资医院
、先进医疗技术、电信增值服务等限制类外资准入的独特优势,鼓励开发国际化的医疗康养、教育消费、数字消费等新消费,建设国际化新型消费引领区。(责任单位: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培育消费新热点
(六)扩大医疗健康消费。依托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和齐鲁国际生命科学城,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在线支付,推动远程医疗向乡村延伸。依托市中医医院及驻济中央、省级中医科研机构,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定额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降低中医医疗机构起付线,参保居民(含大学生)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2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20%。引入全球数字健康龙头企业,组建山东互联网医保大健康产业发展共同体,提升医养健康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七)促进养老托育消费。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培育和引进实力企业(机构)投资新
建、改扩建一批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多样性养老消费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造“虚拟养老院”。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家庭照护床位同等享受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开展“母爱无忧之家”托幼服务试点,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培育扩大托育市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
(八)拓展教育体育消费。推进学科类、素质提升类、家庭教育类等多元化、个性化培训机构发展。推广知识付费、微课、云课堂等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开发网上慕课等教育服务创新产品,促进教育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试点。支持举办适合年轻人的电玩、电音活动或比赛。减免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对外收费,特殊节日面向特殊人免费开放,激发居民体育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四、繁荣餐饮休闲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九)激活餐饮住宿消费。开展“春暖泉城安心消费”系列活动,向商户和市民提供更多更实在的优惠,推动餐饮住宿消费快速回补复苏。引导餐饮企业为复工企业提供配餐服务,
实施让利优惠、会员积分制和发放餐饮消费券,快速提振餐饮消费。对在2020年2月底前复工开业、租用非国有房屋的限上餐饮企业和早餐工程承办企业给予补助。对达到规模标准并新纳入统计的餐饮住宿企业,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和济南市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9〕73号)有关规定予以扶持。鼓励餐饮龙头企业深入社区发展“社区食堂”。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民宿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提升文旅休闲消费。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面向受疫情影响大的景区、书店、影院、旅行社等推出2000万元专项电子惠民消费券,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鼓励开发户外登山、温泉度假、房车旅游等休闲产品,开辟博物馆旅游特线路。推动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策划推出一批西瓜、甜瓜、草莓、樱桃等采摘体验点,活跃假日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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