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6.18
【字 号】克政办发〔2018〕40号
【施行日期】2018.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8〕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1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8日
 
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区域协调、布局合理、特鲜明、优势突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推动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政策引导与市场竞争相结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政策,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设施,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
  ——坚持示范引领,公共服务与个人消费相结合。以示范带动市场,以重点领域及区域为抓手。公共服务行业率先推广应用,把公务、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各区结合实际,明确重点区域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示范点。通过重点领域及区域的示范推广,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和鼓励企业和私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坚持统筹协调,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正确处理和把握好现实现状与远期愿景的关系、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关系、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硬件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政府行为与市场作用的关系。以推广应用为契机,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城市的绿、低碳发展。在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
再创新,力争在新能源汽车(配件)制造和充电桩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发展与国际通行技术标准衔接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培养专业的充电桩建设施工队伍,扶持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及废旧电池回收企业。积极引进国内新能源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推动新能源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能力,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分阶段实施目标:从2018年开始,在我市全面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市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四、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应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城管、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二)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2018年新增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中,
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10%,以后年度逐年增加,至2020年不低于30%。
  (三)加快社会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邮政快递、物流快递、市区包车(企业通勤)、出租汽车、网约汽车等社会服务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新增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四)按照“企业投资为主、政府鼓励引导、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保障充电需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基本覆盖中心城区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商住小区,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建成数量适度超前,充电站与换电站相结合、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
  五、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建立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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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广应用总体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推广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于每月底前将承担工作推进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要建立本辖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由各区政府管理的公务用车、环卫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克拉玛依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研究审定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部署工作任务,解决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涉及到经信、发改、规划、环保、交通、安全、环卫、邮政、物流等多个领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推广应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