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B 7258-2017与前一版主要变更
最新版本GB7258-2017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
9项修订内容,新能源汽车与主被动安全技术被提上重点
本次新标准是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观要求,规范发展旅居挂车、新能源汽车等新型车辆的客观要求,响应社会各界和领导提升公交车等重点车辆本质安全水平的客观要求、建立统一协调的机动车技术标准体系的客观要求,四个客观要求背景下修订。
新标准遵循提高针对性、提升先进性、突出可行性、注重协调性、保持连续性等五个修订原则。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进一步提升了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性和防火安全性要求。
2.扩大了重中型货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装置配置要求,增加了货箱(厢)、厢体、罐体等技术要求。
3.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的特殊要求。
4.增加了事件数据记录系统配备、汽车电子标识安装用微波窗口等强化汽车运行安全管理的要求。
5.明确了旅居车和旅居挂车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组成乘用车列车的乘用车、中置轴挂车要求及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匹配要求,增加了旅居车和旅居挂车的电器线路要求。
6.修改了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警用摩托车、发动机排量大于等于800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等于40kW的两轮普通摩托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7.提高了面包车的安全技术要求。
8.细化了部分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要求,修改了自动变速器换挡、乘用车座椅布置等要求及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术语和定义,规定所有乘员座椅及其布置应能保证就坐乘员的乘坐空间,明确了汽车使用遥控钥匙时的车门锁止策略、机动车排气管口朝下角度等要求。
9.增加了机动车采用主被动安全新技术、新装置、新结构时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特殊要求为安全性增添新砝码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以下为客车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关键部分提炼:
(一)关于“客车”的术语和定义
3.2.1.3 客车 bus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根据是否设置有站立乘客区,分为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设有乘客站 立区的客车。
3.2.1.3.1.3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 public bus without standing passengers area 为城市内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有固定的公交营运线路和车站, 主要在城市道路运营的客车。
3.2.1.3.2 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 bus with standing passengers area 指最大设计车速小于 70 km/h、设有座椅及乘客站立区,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站时乘客上下车走动,有固定的公交营运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的客车;也包括无轨电车,即以电机驱动,与电力线相连的客车。
(二)关于“客车乘员数核定”
4.4.3.2 ……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按GB/T 12428确定的站立乘客有效面积计算,每 0.125㎡核定站立乘客1人; 双层客车的上层及其他客车不核定站立人数。
4.4.3.5 ……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核定乘员数应小于等于56人, 其中二轴卧铺客车的核定乘员数应小于等于 36人,三轴卧铺客车的核定乘员数应小于等于 40人。
4.4.6.1 设计和制造上具有行动不便乘客(如轮椅乘坐者)乘坐设施的载客汽车、装备有担架的救护车等用于载运特定乘客的汽车,设有轮椅(或担架)及其使用者的约束系统时,每一套约束系统核定1人,其他座位(座椅)参照 4.4.2.1、 4.4.2.2、4.4.2.3、 4.4.3和4.4.4核定乘坐人数。
(三)关于“客车侧倾稳定角”
4.6.1 按GB/T 14172规定的方法,客车、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在乘客区满载、行李舱空载的情况下测试时,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28° (对专用校车均应大于等于32° );且除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外, 在空载、静态条件下,向
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 。
(四)关于“图形和文字标志”
4.7.7 ……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置放大的号牌号码。 ……
4.7.8 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及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具有车底行李舱的客车,应在行李舱打开后前部易见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标有所有行李舱可运载的最大行李总质量的标识。
(五)关于“(整车)其他要求”
4.17.3 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车道保持辅助系统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
4.17.4 车高大于等于3.7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应装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以保证对车辆的防侧翻控制。
4.17.7 新出厂的机动车,其安全装置的配备应与批准的状态一致,质量和尺寸参数与批准数值的偏差应符合规定。 ……
4.17.8 采用了主被动安全新技术、新装置、新结构的机动车,新技术、新装置、新结构的性能不应低于本标准及其他机动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应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六)关于“行车制动系”
7.2.7 ……客车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应装备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
7.2.10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按照GB1267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从踩下制动踏板到最不利的制动气室响应时间(A)应小于等于0.6s……。 A、 B、 C的数值(取值到0.01s,精确到0.05s)应在产品标牌(或车辆易见部位上设置的其他能永久保持的标识)上清晰标示。
7.2.12 所有客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装置。 ……
7.2.15 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挂车,在设计和制造上每个储气筒(有压力表等压力显示装置的除外)和制动气室都应具有可用于测试制动管路压力的连接器。
(七)关于“辅助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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