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走私车落户开“绿灯”山西太原车管所四名干警玩忽职守受审
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原所长哈志华、副所长宿福楼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近日在太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哈志华和宿福楼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进口汽车办理上户的有关规定,批准近百辆走私汽车上户,分别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20XX余万元;对走私汽车应予没收而没有没收,分别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另外,车管所综合组原组长田安珠、综合组审核员李万林,违规审核上户走私汽车,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4000万元和1000余万元;对走私汽车应予没收而没有没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和900余万元。
山西汽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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