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2.2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0.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正文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四户省属国有企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地方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思路,为把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成为以能源、交通、物流、服务为主导的大型物流集团公司,为全省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委提出了由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山西地方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户企业,并上报省政府。2010年11月24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了该项整合重组。根据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委将山西地方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这4户企业整体划转到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使其变为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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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4户省属国有企业后,变为这4户企业的母公司,依法对其进行管理。
(一)组织关系
4户企业的组织关系理顺到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由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报我委备案。
(二)财务报表
在财务管理上,4户企业的财务报表报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统计,按照《公司法》要求进行。
(三)安全稳定和信息披露工作
4户企业的安全稳定和信息披露工作理顺到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时间点的确定
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4户省属国有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涉及财务报表的合并统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的下一个月的1号为基准日;4户企业的安全稳定等工作即由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三、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要利用本次整合重组时机,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规划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做强做大企业。
四、整合重组工作要按照《公司法》及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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