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交都市评价指标体系一、指标名称和定义
二、指标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都市汽车网
(一)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1.计算方法:
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量
机动化出行总量
×100%
其中: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量包括城市居民采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轮渡等(不含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租汽车)交通工具的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包括城市居民采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轮渡、小汽车、出租汽车、摩托车、通勤班车、公务车、校车等各种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交通工具的出行量。
2.数据来源: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量:依据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GB/T 51334–2018)相关要求,开展的城市居民出行调查。
机动化出行总量:依据国家标准《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GB/T 51334–2018)相关要求,开展的城市居民出行调查。
(二)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
1.计算方法:
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单份有效调查问卷得分
有效调查问卷总数×100
×100%
其中:
单份调查问卷得分=∑(单项调查内容得分×调查内容权重)
(1)调查具体内容。共分为7项,包括候车时间长度、换乘便捷度、服务态度、出行信息服务、乘车舒适度、候车环境、车内卫生环境。
(2)调查范围及方式。随机问卷调查,每年1次,需保证有效调查问卷总数不小于市区人口的万分之三,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的问卷发放比例按照客运量比例分配。由第三方调查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在城市公共交通站点采取现场问卷式调查,《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调查表》式样见表1。
表1 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调查表
(3)单份调查问卷得分计算方法。每项调查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为10分,良好为8分,合格为6分,不合格为0分,单份调查问卷得分为各项调查内容得分与权重的乘积之和,满分为100分。各项调查内容权重详见表2。
表2 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调查内容权重表
2.数据来源:
单份有效调查问卷得分:第三方调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