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鑫广绿环“12·12”危废处置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12月12日18时57分许,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开发区)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广绿环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5日,位于烟台
开发区开封路8号,法定代表人黄尚渭,总经理蔡水源,注册资本36032.24万元,占地700亩,员工610人。该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综合利用及销售和普通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及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再利用及销售等。
鑫广绿环公司在青岛市的危险废物业务拓展由该公司驻青岛市办事处负责,并为驻青岛市办事处提供一辆号牌为鲁F68760的危险货物运输车,用于在青岛市的业务。
2、资质情况
鑫广绿环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4日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0066号),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为焚烧8589吨/年(HW04-HW08、HW11-HW14、HW16-HW17等)和破碎、分选等,有效期至2017年7月13日;2015年2月4日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66号),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为中和、精(蒸)馏、蒸馏浓缩有机溶(HW06,261-001-06、261-002-06、261-003-06、261-004-6等)2500吨/年,废矿物油5000吨/年,废乳化液6400吨/年废有机溶剂2500吨/年等,有效期至2019年2月23日;2017年8月24日完成了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续证工
作并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证66号),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2017年9月20日完成了焚烧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的资质增量工作并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鲁危证临66号),有效期至2018年9月20日。
3、发生事故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情况
鑫广绿环公司厂区为东西向长、南北向短的长方形,发生事故的三万吨/年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危废处置中心)位于厂区的东南角,危废处置中心东侧分布有7个危险废物投料坑,自南向北分别为1号投料坑至7号投料坑,发生事故的是1号投料坑。
4、危废处置中心处置工艺情况
(1)主要处置工艺
危险废物按照核定工艺,在处置设施内进行充分的过氧燃烧后,使有害气体在高温下彻底分解,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辅助班处置工艺
危废处置中心辅助班主要负责危险废物的核对、接收、卸车、储存、破碎和配伍等工作,本次事故发生在配伍环节。危险废物按物料形态分为固态危险废物和液态危险废物两类。按照处置工艺规定,液态废物经化验室取样分析后,根据特性有选择性的储存在不同的废液储罐中,由废液泵加压过滤后送至回转窑或二燃室焚烧处理。其中,有机废液根据热值不同经喷和高压空气雾化后按需分别喷入回转窑和二燃室内,进行焚烧。
(二)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湾公司),原名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英民,注册资本41720万元,位于青岛市四方区杭州路28号,2017年7月更为现名。经营范围为染料、颜料、中间体制造等。
2016年12月23日原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鑫广绿环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为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1-49、900-039-49、900-999-49)的废包装桶、包装袋,废滤布,污泥,活性炭,填料、保温材料,废原料和HW06(危险废物代码为900-402-06)的废试剂,合同约定处置方式HW49类采用焚烧或填埋,HW06采用蒸馏方式。
(三)烟台绿环运输有限公司
烟台绿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环运输公司)为鑫广绿环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位于烟台开发区开封路8号,法定代表人边清贤,注册资本500万元,2014年4月30日取得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烟字370601240003号),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4类1项、6类1项、8类、9类),有效期至2018年4月29日。
(四)烟台福莱物流有限公司
烟台福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物流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位于烟台开发区奇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由守杰,注册资本500万元,2015年6月9日取得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烟字370601240006号),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6类1项、8类),有效期至2019年6月8日。
二、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7年11月3日,青岛海湾公司将合同中委托鑫广绿环公司处置的标注为“废试剂”的危险废物样品,交给鑫广绿环驻青岛市办事处。直至事故发生后,12月13日,该样品才由鑫广绿环驻青岛市办事处安排人员送达鑫广绿环公司。
2017年12月11日,鑫广绿环公司驻青岛市办事处工作人员安排福莱物流公司号牌为鲁F69329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在鑫广绿环公司驻青岛市办事处院内,从绿环运输公司号牌为鲁F68760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转载了青岛海湾公司标注为废试剂(HW06,900-402-06)的21桶危险废物后,于12月12日9时57分抵达鑫广绿环公司,经过磅称重将上述货物进行卸车。
12月12日18时31分,鑫广绿环公司危废处置中心工人开始对上述部分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置。18时51分,先后以人工方式向1号投料坑内倾倒了5桶来源于青岛海湾公司的危险废物。
18时55分,现场作业叉车利用货叉挑两个青岛海湾公司的危险废物桶(以下简称危废桶)开至1号投料坑前,拟横置于坑边台阶上,并由人工进行倾倒时,左右货叉上的危废桶先后坠落入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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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时56分,现场作业的辅助工候喜勇利用叉车左货叉下降到1号投料坑内,捡拾坠落的危废桶后,攀上叉车货叉,在货叉升至投料坑坑口时,因中毒坠落坑内。18时57分,叉车司机顾兆宜、张凤以及随后赶到的鑫广绿环员工王英年、苗海柱等先后进入1号投料坑内施救,导致5人中毒死亡、12人受伤。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鑫广绿环公司现场人员在实施自救的同时,报警,并向公司管理人员报告。19时18分,医疗、公安消防等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开展救援。烟台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同志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烟台开发区公安、卫计、资源再生管理、环保、安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到位展开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