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xxx
日        期: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格式………………………………………………………………...19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1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22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采购编号:xxx
1. 采购条件
xxx受xxxxxx的委托,依据xxx(xxx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xxxxxx项目名称:凌宝汽车xxxxxxxxx桩基检测。采购内容:xxx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报价上限):xxx。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xxx施工地点:xxxxxxxxx。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检测必须包含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岩基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1121212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xxx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XXX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1222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xxx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11222日上午9时30分。
询价地点xxx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XX招标与采购网和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采 购 人:xxxxxx
联 系 人:XXX
代理机构:xxx
联 系 人:XXX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a8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采购
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
项目名称
xxxxxxxxx桩基检测
实施地点
xxxxxxxxx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XXX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内容
XXX
计划工期
xx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供应商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地基基础检测必须包含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岩基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1222宝马 mini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该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3万元。只接受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交纳,未按时按额汇到xxx指定账户的视为废标。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xxxxxxxxx桩基检测投标担保”字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  12月21日17:00时前到达以下账号(以到帐为准):
账户名称:XXXX
开户行:XXX
帐号:XXX
报价文件份数重庆美女论坛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xxx
是否退价报价文件
■否   
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2011年1222日上午9时30分修复轮毂
询价地点xxx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一、  
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采购项目
1.2.凡超出《前附表》所列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1.3.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1.4.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采购人
2.1.“采购人” 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且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xxx。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4.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除《询价邀请函》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国供应商不得参与我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报价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报价活动的除外。
4.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及询价文件的规定。
4.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报价。
5.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摇号审核通过
5.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5.2.“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5.3.“服务”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
5.4.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5.5.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