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6.06
【字 号】东府办[2014]56号
【施行日期】2014.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14〕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切实解决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多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基层消防工作有待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府〔2012〕1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东莞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东府办〔2012〕77号,以下简称《消防“十二五”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全面优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水平,确保火灾数量稳中有降,十万人火灾死亡率不超过0.19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切实加强政府领导。各镇街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相关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职责,组织完成《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镇街党委班子成员对挂点包片村(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主任为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为包片区域的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消防巡查服务队员、户管员和协管员为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亡人率超过0.19/10万或者有其它火灾形势严峻情形的镇街,由市消安委代表市政府约谈有关责任人。各镇街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做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和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的村(社区)进行诫勉谈话。
  2、发挥消安委统筹作用。市、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召开主任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市消安委代表市政府对镇街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市消安委应加强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各镇街消安委组织开展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影响较大的一般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报市消安委备案。
  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涉及本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根据本系统、行业的特点,对监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每半年组织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情况报市消安委备案。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筹,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市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镇街政府开展消防工作的指导;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对辖区有关单位和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督察部门要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东莞汽车违章切实强化火灾预防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镇街要按照“抓一化创五网”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相关经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要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借助物联网、云平台,建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6月份,南城、厚街、石碣、常平、凤岗、麻涌等6个镇街要先行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9月份其他各镇街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市消安委分别组织进行验收。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固化经验做法,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5、抓好火灾隐患重点整治。一是抓好重点场所整治。持续开展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违规住人场所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场所内住宿人数不得超过3人(含3人),对于住宿2人以下(含2人)的,要落实物理分隔、技防改造、逃生疏散等措施。推广使用电气火灾防控装置,有效预防电气火灾发生。推行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出租屋日常监管。加大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确保消防安全。二是抓好重点地区整治。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地区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治,确保年底顺利通过省、市政府验收,实现摘牌销案目标。未在规定时限内摘牌的,年底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抓好重点时段整治。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时间段要加强火灾形势研判,制定有效防
控措施,发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元旦、除夕、元宵等节日部署开展“零点夜查”行动。
  6、开展违章既有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政府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教育、卫生、国土、规划、住建、安监、工商、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对主管行业内的违章既有建筑开展排查整治,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同时采取“补办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措施进行集中治理。对可以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要尽快予以补办。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落实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补办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对拒不改正或通过整改仍无法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7、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住建、消防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建设工程开工时间、施工进度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住建、消防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制定针对建设工地的消防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8、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分阶段组织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工作。6月20日前完成调
查摸底,详细统计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数量、类型及使用情况,逐一建立台账;8月20前发动各单位完成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同时每年还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工作;10月31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问题;11月份市消安委组织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验收,发现工作开展不力的,对镇街主要领导实施约谈。
  9、探索多业态物业、分租式厂房和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科学管理模式。在南城第一国际商圈开展“多业态物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试点,解决综合商业项目内多个物业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管理不顺畅、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在凤岗镇重光工业园开展“分租式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试点,解决当前工业园区内普遍存在的单个厂房由多个小型工厂分租,导致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安全疏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企业与物业、企业与企业间应急联动混乱等问题。在虎门镇开展“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试点,通过对近年来大量涌现的“家庭”、“实体经营店”、“公共建筑内设”等形式的电子商务场所开展整治,探索并建立不同类型电子商务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上述3个试点工作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适时组织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