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6)公字20号
买轮胎招标项目: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轮胎更换、修补定点招标项目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人须知 (4)
三、合同条款 (13)
四、服务要求 (16)
第二章投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18)
二、投标函格式 (19)
三、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轮胎投标报价表 (21)
四、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轮胎更换、修补费用一览表..30
五、企业相关设备一览 (31)
六、质量保证书 (32)
七、服务承诺 (33)
八、资格证明文件 (34)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轮胎更换、修补项目的定点采购。本次招标将确定2家轮胎专营单位为我市公务用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单位。
2、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丹阳市区(含开发区范围内的轮胎专营单位),具有提供政府采购所需各类轮胎的供应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达60万元(含60万元)(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和丹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包括中标单位承担的1000元的公证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4.2第一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条款
四、服务要求
第二章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格式
三、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轮胎投标报价表(表一、二、三、四、五、六、七)
四、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轮胎更换、修补费用一览表
五、企业相关设备一览表
六、质量保证书
七、服务承诺
八、资质证明文件
1、格式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2、格式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十(10)天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日十(10)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