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汽车贷款合同
本合同由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购买甲方汽车的贷款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贷款金额及购车款项
1.1 乙方向甲方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贷款金额】元,用于乙方购买【汽车型号、车牌号码】。
1.2 乙方在购车前已支付汽车首付款人民币【首付金额】元,此金额已在贷款金额中予以扣除。
1.3 乙方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按月还清贷款本息。
二、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2.1 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2.2 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3 乙方应在每月【还款日】前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
三、还款逾期
3.1 若乙方逾期未按时还款,甲方有权按照逾期未支付的本息金额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本息金额的【逾期利率】%。每日计息一次。
3.2 若乙方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甲方有权采取合法途径要求乙方履行还款义务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四、保险要求
4.1 乙方购买车辆保险的责任险及其他附加险是本合同的必要条件。
4.2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投保包括交强险、商业险等在内的车辆保险,并将保单副本交予甲方保管。
4.3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车辆保险费用,甲方有权代为垫付,并将所付款项计入乙方贷款金额。
五、债权转让
5.1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同意按照债权受让方的要求进行还款。
5.2 在债权转让前,甲方应提前【提前通知天数】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债权转让方的信息告知乙方。
六、争议解决汽车贷款首付多少
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合同份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